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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美食达人 (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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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徐攸之来说,这不仅是一道美味的菜肴,更包含着对故乡的思念,以及时光碎片中那些关于过往的记忆,能够触及到心底最柔软之处。

    徐攸之当然吃不够,可是他发现这一盘菜在以一个夸张的速度消失,不一会儿就见底了。

    徐攸之吃的投入,没有注意到这是怎么个情况,抬头一看,阿思已经撂下了餐具,便把目光转到了威尔斯的身上,发现正是这个家伙与自己争抢所剩不多的食物。

    “你不是不吃吗?”徐攸之眼睛一斜。

    心想,外国人一般是不习惯中餐的,你怎么是个例外?

    威尔斯面上也有点挂不住,嘴上狡辩道:“我只是不了解中餐,可从来没说不吃啊。”

    他见只剩个盘子底了,抹了抹嘴,谦让地道:“那好,我不跟你抢了。”

    谁说老外实在的,太扯淡了,这个威尔斯就一肚子花花肠子。

    都是豆腐渣子了,还吃个屁。

    徐攸之狠狠地剜了他一眼,很想打爆他的头,以泄心头之愤。

    可是转念一想,要是因为一点吃的就把对方打了一顿,那自己也太没品了,丢了大国的威严与脸面。

    陈大贾端着新做好的一道菜从厨房出来了。

    这是一大盘油光闪烁、颜色通红的红焖肉,离老远就飘来了肉香的气味,让人食欲大振。

    这红焖肉本来就是一道色香味俱全的传统名菜,属于川菜系。特点是肉香浓郁,爽口软滑,肥而不腻。

    这道菜虽然流程十分简单,只需要把大葱切段,猪肉切成长宽大约3:2的方形块。起锅烧油,七成油温下冰糖炒糖色,加入准备好的花椒大料八角桂皮香叶姜片葱段和肉块,猛火翻炒几下,倒入适量清水、老抽、料酒,少许白醋,做完这些,盖上盖子,小火闷一个小时,转中火闷5分钟收汁,令汤汁粘稠,揭盖时加一点碘盐和味精,勺子搅匀,这就大功告成了。

    可以说,凡是有点厨龄的家庭主妇都会做。

    但是越简单的菜往往越是考验厨师的能力,因为像这种大众菜几乎人人都吃过,很多菜馆也能买到,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就很难获得食客的好评。

    反而像佛跳墙这种名贵的菜容易掌握,普及度不高,工序都是固定的,虽然制作的时间长一点,要提前一个礼拜准备原料,但在厨师手上,几乎没有失手的可能。

    这造就了一部分厨师在传统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做出自己独有的特色,于是,酸辣的红焖肉、麻辣的红焖肉、奶香清淡的红焖肉,应时而生。

    不过从这盘红焖肉的颜色以及香气来看,显然是传统的做法,徐攸之多少是有一点失望的。

    陈大贾把盘子往桌子上一扔,想问下之前那道小豆腐的口味如何,可在看见空空如也的盘底时,有些不敢相信的揉了揉眼睛。

    不会吧,中间才隔了不到两分钟,一盘菜就没了?

    这快赶上饿狼了!

    陈大贾瞧见徐攸之和威尔斯满嘴流油的样子,就知道菜都让他俩吃了,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奶奶的,你们和一个小姑娘抢吃的,真不是个东西啊,赶紧给我滚蛋!”

    陈大贾指着这两人骂道。

    “陈叔,别这样,你做的小豆腐我尝过了,确实不错。但是我一个人吃不了这么多,有他们两个帮忙,也免得浪费粮食嘛。”

    徐攸之刚要解释,阿思就替自己说话了。

    陈大贾叫阿思开口,也不再追究了,只是纳闷这几个人什么时候走到一块的。

    尤其是徐攸之和威尔斯,这两个家伙不是什么好人,狼狈为奸,不能不防啊。

    “尝尝这个吧。”

    陈大贾颇有自信地道。

    “谢谢陈哥,那我就不客气了。”

    徐攸之嘿嘿一笑,在陈大贾咬牙切齿的目光中加起了一块肉。

    陈大贾做的红焖肉非常有弹性,一筷子下去,就如同橡胶似的,挤压出了一道印子,筷子一松,又弹了回来。

    这就需要对火候精准的把控力了,因为煮的时间长了,肥肉的部分就会烂掉,时间短了,又会煮不到位,出现夹生的情况。

    而且陈大贾选的猪肉也是优质的,标准的五花三层,每块肉都是一层红色的肉皮,三层肥肉,两层瘦肉,总体肥肉占了三分之二,瘦肉只有三分之一,不由得让人担心这道红烧肉太腻了。

    但未吃到嘴里之前,这全是主观的臆想,不能真正评价一道菜的味道。

    徐攸之不怎么喜欢吃肥肉,还是将这大块红焖肉一口咬了进去,在口腔中细细的品味。

    然后就知道自己想错了,这道红焖肉一点也不腻,入口微甜,十分清香,其中的肥肉部分又软又滑,有一种极其强烈的香料滋味,可能是提前腌制过了。瘦肉部分特别细嫩,丝毫不柴,嚼两下就烂了。

    最神奇的当属薄厚适中的肉皮了,非常筋道,有弹性,就像在啃一个充满胶原蛋白的猪蹄那种感觉。

    一个小小的红焖肉块,做出了三种不同的口感,棒极了!

    徐攸之必须称赞的是,他一个不喜欢吃肥肉的人,竟然认为最好吃的位置是肥肉,在嘴里反复咀嚼,口齿留香,各种香料的气味顺着鼻腔呼了出来,这一片空间的香气更浓了。

    有了经验的徐攸之,专门挑肥肉多的往碗里夹。

    阿思和威尔斯还在犹豫中。阿思是真吃不了肥肉,她对那种味道过敏,吃了就会反胃。即便她现在没有了味觉,看着这么腻的肉也是没什么食欲。

    威尔斯在不列颠国,对于肥肉一向是不屑一顾的。在他的家乡,肥肉只能用来提炼油脂,或是直接扔掉。

    他的日常生活也很少接触不到肥肉,而是以牛肉为主要的肉食,这与种族特性、气候环境、生活习惯有关。

    因为地处寒带,不列颠人对饮食中的热量和蛋白质需求比东方人更高,为了保证摄入与消耗更合理,他们选择了蛋白质含量更高的牛肉,牛肉的氨基酸可全面满足人体所需,吃同样份量的牛肉和猪肉,前者的热量大的很多。

    从口感上,他们认为牛肉比猪肉更好吃,身上能利用的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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