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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甜蜜都是短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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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劲不是一个会在事后自责和懊悔的人,可在与江雪籽重逢的这些日子里,尤其在试图接近她却接二连三受挫的过程中,他不止一次地试想过,如果他当初没走,现在她会不会还是这样?)

    展劲打来电话的时候,江雪籽正在输入新进一批书籍的书号,接起电话的时候也职业性地顺口说道:“你好,这里是市图书馆。”

    展劲明显愣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说:“是我。”

    江雪籽也愣了愣,不是辨不出对方的声音,而是对这个熟悉的声音会在某月某天出现在电话那端而感到诧异。几乎每晚,她都找出那盘老旧的录音带,放进随身听,插好电源,闭着眼睛听上一两遍,而后再关掉电源开关,慢慢入眠。在她人生中最难熬的那两年,是展劲那几句算不上温柔的生日祝语,陪伴她度过漫漫长夜。在她逐渐习惯在简陋的小屋独自过活以后,也是那盘只有短短三分钟的录音,帮助她在一天的疲惫工作之后放松心神,安然入睡。

    现在,那沉静动听的声音就在电话那端响起,江雪籽屏住呼吸,一时竟然听愣住了。

    展劲似乎有点尴尬,轻咳了声,而后说:“我是展劲。这么快就把我忘了?”

    江雪籽回过神,连忙否认:“不,不是……我刚刚,嗯,电脑出了点问题。”一边说着,还一边用力点了几下鼠标,用以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电话那头,展劲无声地抿起嘴角,连他自己都没发觉,此时竟是微笑着讲的电话:“待会儿有空吗?请你吃饭。”

    江雪籽看了眼一侧墙壁上的挂钟,5:45,咬了咬唇,努力放平音调说:“我还有将近一个小时才下班。”

    展劲刚点着一根烟,一听这话,立刻把烟从嘴里拿出来:“这么晚?”

    江雪籽的手指尖紧紧地抠着木桌边缘,轻轻“嗯”了一声,又立刻换上轻快的语气:“没关系,改天吧。”

    “就今天。”展劲皱着眉吸了口烟,突然觉得口中的烟雾那么不是滋味儿,他伸指把香烟扔到手边的烟缸碾灭,冷着嗓音说,“六点半下班,是吗,市图书馆?我在楼下等你。”说完,也不等江雪籽说话,直接挂了电话,暗想,她何止是跟他闹别扭,是跟所有人都拧着一股劲儿。

    昨天在江梓笙家里,她跟江梓遥说的话,展劲和大哥听得一清二楚。等到他和展锋离开别墅,开车往回走的路上,大哥坐在后座,点了根烟,慢悠悠地说了句:“那丫头看着没什么胆儿,可不是个容易相处的。”

    展劲再问他,展锋就说:“随时记得跟家人道歉道谢的人,心里都憋着一股怨。你没看她走之后,江梓遥那眼神儿都是凉的。”

    展劲记得当时自己说的是:“他们全家上下都不把她当回事儿,她还能怎么办。”

    展锋当时的回答则是:“你别忘了,她只是个女人。江家本来女孩就少,只要她肯服软,有点儿眼力见儿,再会来点事儿,那些兄弟能把她吃了还怎么着?退一步讲,江老爷子对她有怨,可那怨主要针对的是她妈,还有那不知道早死在哪个犄角旮旯的美国鬼子。她亲爹找不着了,亲妈死了,没血缘关系的那个爹不要她,就剩这么个小丫头片子,你不想想当年江芍蓉在江家多受宠!老爷子闺女死了,唯一念想的就这么个外孙女儿。这丫头是得有多倔啊,让江老爷子这么多年都下不来这个台,所以他们全家上下合一块儿挤对她。”

    展劲有一下没一下地摁着打火机,琢磨着展锋那天晚上讲的那些话。他现在有点明白大哥是什么意思了。

    就拿他跟江雪籽的几次碰面来讲,第一次他没认出她来的时候,她特别客套有礼貌,好像跟他多说两句能掉块肉似的,落荒而逃。第二次在江家,要不是他趁乱把酒杯往自己这边倒,故意制造出那么个亲密接触,恐怕那丫头等不及自己拉她过去跟大哥打招呼,直接坐上他们家司机那车就落跑了。

    无论见面还是打电话,跟他、跟大哥还是跟自家兄弟,她都极尽所能地客气有礼。明面看着觉得这人是胆小怯懦,实际她心里谁都不怕,根本就是不想答理罢了。

    江家上下有意疏远她,可她何尝不是时刻记着跟大家拉开距离呢?人与人的关系是相互的,更何况是流着相同血脉的一家人。如果她肯放低一点儿姿态,学学别的丫头,嘴甜点,会来事儿点,即便有人依旧不爱答理她,总有人看不过眼,愿意跟她好好相处。就好比那天的江梓遥,连大哥都看得出他对江雪籽的态度不简单,这丫头自己怎么就没一点儿感觉呢?

    可她要是真变了一个样子,那还是当初那个古灵精怪又冷静淡漠的江家公主吗?

    展劲越想越烦躁,索性不坐在办公室里枯等了,以最快速度冲出大楼,驱车赶往市图书馆,站在图书馆树荫底下,叼根烟慢慢等!

    江雪籽从大门出来,见到的就是这么个场景:夕阳暖融,天边一片红霞,正对着大门口的树荫下,站着一个个子很高的男人。这家伙鼻梁上顶着一副墨镜,嘴里叼根烟,穿着一身轻便的黑衬衫黑裤子,一双暗绿色的跑鞋,手上还戴着块亮闪闪的腕表!

    江雪籽走近了,才发现他手腕上戴的就是她十几年前送的那块。

    十年前就值十几万人民币,全球限量发行,总共不超过十块,往后的收藏价值只会直线走高。这东西摆家里就是个经典藏品,可真戴在手腕上,就显着有那么点儿过了。展家原本就是世家,都说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文章。展家虽然中途险些没落,但民国那会儿就是显贵的人家。世家代代遗传下来的那些东西几乎已经融进血液里,从来不用依靠吃穿用度来彰显。再加上展劲本人在军队待了好些年,渐渐历练出一股子展家其他人所不具备的野性和不羁,从头到脚没一件看得出牌子,却依旧让人觉得衣着不凡、仪表堂堂。好好一个世家子弟,到头来却让这块亮得几乎能闪瞎人眼的名表给糟蹋了。

    展劲自己倒觉得挺美。刚才在楼底下等得无聊,飞车回到家取回来戴上,这刚站在楼下没两分钟,烟刚点上,正好等到人下来。一看人来了,展劲立刻把烟掐了,随手往三米远的垃圾桶一扔,正中。他墨镜一摘,朝着江雪籽龇牙一笑:“忙完了?”

    江雪籽被他这刻意为之的灿烂笑容给弄蒙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嗯”了一声又很快说:“对不起,是不是等了很久?”

    展劲刻意放慢脚步,和她并肩往停车的方向走:“也没多久。你们图书馆每天都这么晚下班?”

    江雪籽迟疑了一下才说:“不是。每周四、五是到晚上六点半。”

    展劲听出她话里的停顿,穷追不舍,打破沙锅问到底:“剩下那三天呢?”

    江雪籽含混一答:“就倒班呗。”

    “倒班?”展劲突然停下脚步,站在原地看着她,“你别告诉我,剩下那三天你晚上在这儿值班。”

    江雪籽顿了顿,轻声纠正:“就两天。”

    展劲都让她给气乐了,拽起她就往前走:“你们家是怎么想的,给你找这么个破工作!放着你一大姑娘家在图书馆值夜班,你夜里一个人不害怕啊?”

    江雪籽被他攥着手腕,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人变化真的很大。或者那两年间,自己并没有如想象中了解他。

    十几岁的时候,他明明是挺冷一人,待她虽然有耐心,但也不是爱说爱笑那种。可这两次跟他接触,江雪籽发现这人其实一点儿都不冷,估计冷的只剩下那张脸皮,没准儿还是多年来的职业习惯。他不仅不冷,还有点痞,有点坏,每次跟自己说话都有点要笑不笑的无奈样儿。

    江雪籽兀自琢磨着眼前这个人的种种变化,压根儿没想到,其实引起这种变化的主因就是她自己。

    展劲问了话,等半天也没人回答,就直接把人塞进副驾驶座上,关上车门,自己也把安全带系好。一瞅旁边那丫头,还是那副低着头不言语的小样儿,不禁又是一笑:“想什么呢,这么入神?我问你话都不理我。”

    江雪籽“啊”了一声,想起刚才展劲问的话,立刻摇摇头,说:“不会,习惯了。值班的有一个小单间,在图书馆最里头,晚上可以把门锁起来,里面有电脑,能上网,外面都是书,也没什么可怕的。”

    展劲一打方向盘,撇着嘴笑:“是吗?听你这么说,好像还挺有滋有味的。要不下回我陪你一起得了。”

    江雪籽没有搭这茬儿,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你好像……变化挺大的。”

    展劲侧过脸瞅了她一眼,笑笑:“你不也是。”

    江雪籽语塞。

    展劲又接着说:“过去你每次见我都有不少话说。枪啊武器库啊杀人犯什么的,现在对这些不感兴趣了?”

    江雪籽的嘴角微抿:“也感兴趣,只是……”

    “嗯?”展劲等了一会儿也没等到下文,转过脸瞅了她一眼,看了看时间问,“想吃什么?”

    只是差距太大,已经不好再问了。

    江雪籽默默地将这句话咽了回去,重新弯出一抹笑:“都可以,家常菜就好。”

    展劲面色微沉,一打方向盘,直接把车往城外开。

    江雪籽看出这是出城的方向,有些无措地看了一眼他的侧脸,抿了抿嘴角,还是没说什么。

    展劲现在也有点没辙,过去没觉着这丫头这么不好弄,那时候每次见面都是她主动找话说,各种奇奇怪怪的问题险些让他招架不住。可十年不见,原本只有一点点淡漠的少女变成了不爱说笑的闷葫芦,说话跟挤牙膏似的,问三句才答一句,这感觉实在憋屈。

    展劲想着想着笑了,看着前方的路说:“我怎么觉得咱俩现在整个调了个儿了。过去都是你问这问那、古灵精怪的,怎么现在一见我都没话说?反倒是我……”他顿了顿,有些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有不少话想跟你聊,可现在你似乎也不怎么爱答理我了。”他皱了皱眉头,故作苦恼地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年龄大,聊起来有代沟?”

    江雪籽没想到原本的无措和紧张,竟然会被误解为有意冷淡,双手抓紧怀里的包包,摇了摇头说:“不会。我不是……”她感觉到身边投来凝视的目光,一时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一张嘴,倒把实话掏出来了,“我是觉得你变化挺大的,有点不习惯。而且咱们现在生活圈子什么的也都不一样,没什么共同语言……”

    展劲的手一打方向盘,车子驶入一条窄道:“有什么不一样的,五大家的人你哪个不认识,又有哪个不知道你?再说了,就那些人的破事儿,也没什么好聊的。你都不跟我聊,怎么知道咱俩现在没共同语言?”

    江雪籽没有接话,两人都不再开口说话。

    车子驶入一座装饰得古色古香的小院。展劲从外面打开车门,江雪籽拎着包包下车,四下打量着这座院落。粉墙乌瓦,高脊飞檐,颇有些徽派建筑的况味。正对着的屋门口挂着两盏素雅的宫灯,并不刺眼的灯光照亮院里一小块天地。院子里停着几辆并不打眼的高级轿车,几丛洁白的大叶栀子不声不响地盛放着,晚风拂面,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清甜的花香。里外也没有等候的服务员,整个地方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什么饭店,而是一处颇为讲究的私人宅邸。江雪籽第一次来这个地方,却知道这种地方的门槛,往往比金碧辉煌的大酒店还要高。

    展劲见她站在原地不挪窝,也不着急。她打量四周风景,他就打量她。

    五月下旬的天气,白日温暖干燥,早晚却有点凉。她今天没有化妆,头发扎了个马尾,素色的针织衫配牛仔裤,素颜的样子和那晚盛装打扮时判若两人。那天晚上她确实漂亮,站在一群谈生意的男人里,好像一个包装精美的芭比娃娃,美则美矣,却没有一点儿人气。现在这样,素净着一张小脸,没有粉底覆盖的肌肤显得有些苍白,眼下显出两片淡淡青色,比有浓妆遮盖时要憔悴一些,却特别真实。

    她本来就不是十八九岁的小姑娘了,二十六岁的女人,没有了江家的荫庇,独自一个人过活,靠着图书馆那点微薄的薪水,能保养成现在这样,只能说天生丽质。尽管这份丽质并不是每个男人都乐得欣赏,展劲却看得津津有味,眼睛始终盯着她的侧脸瞧个不停。

    江雪籽收回目光,就见旁边这个男人正在目不转睛地打量自己。她下意识地想要摸自己的脸,可两只手正捏着背包带子,使得她很快遏制住了这种小女孩般的冲动,转而低了低头,看着正屋的方向说:“咱们进去吧。”

    展劲没吭声,拽过她的手腕握在掌心。

    与自己皮肤截然不同的温热触感烫得她一个轻颤,江雪籽紧咬着牙,用尽全身的勇气,才说服自己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份难得的温暖。

    他的拇指和中指相接,正好把她的手腕握了一个圈,还长出一个指节的长度。随着两人走路时轻微的晃动,对方手掌根和虎口处的薄趼轻轻摩挲着她的手腕。她白净细腻的肌肤很快被摩挲得有些发红,微微有些痒,却给她带来难得的心安。

    江雪籽低着头,悄悄地看了眼两人肌肤相接的地方。他的手掌很宽大,颜色比小麦色还要深一些,与自己苍白的肤色截然不同。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掌心的温度刚好,干燥温暖,是能够轻易让女人心安的触感。光是这样被他握着手腕,心里就涌上层层温甜的暖意。

    她进了正屋才发现,屋里的装潢并不似外面那般古朴,而是古典与现代相结合的典雅大气。黑红二色为主,辅以少量银器及玉器做边角装饰,无论走廊还是屋里的摆设,处处弥漫着一种低调的奢华,让人在感叹店家品位的同时,也能感到一种家的温馨。

    侍者递过打开的菜单,江雪籽惊讶地发现,这里竟然和某些高档西餐厅一样,给女士的菜单只有菜品,不标价格。好在上面以家常菜为主,燕窝、鱼翅等物只占了半页。她小心翼翼地点了一冷一热两道菜品,就将手里的菜单放了回去。

    展劲又点了两道这里的特色菜,两盅汤,几样包子烧卖一类的精致主食,最后又让人舀一壶店里自制的青梅酒上来。

    菜刚上了一道冷盘,展劲取过一只青釉酒壶,倒入一些浅金黄色的酒,把小盅往前一推:“尝尝。”

    江雪籽端过酒盅,浅酌一口。酒的味道一点儿也不冲鼻,青梅的酸香味儿充溢口腔,不知不觉间便勾起人大啖美食的欲望。

    似乎是为了壮胆,江雪籽一连喝了两杯才停下来。夹菜的时候脸颊已经染上一抹樱粉,在颧骨稍微靠下一点儿的位置,嘴唇也有些红,整个人看起来气色好了不少。

    汤水上来的时候,展劲把盖子揭开来,先送到江雪籽面前,让她先喝一些,暖暖胃。整顿饭吃下来,展劲没讲什么多余的话,除了适时为她添酒夹菜,或者简要介绍一下某道菜品的用料和特色。

    说起来展劲自己也觉得奇怪,平常跟那帮人聚在一块儿吃饭,也没少见有兄弟用这招泡妞。女人都稀罕温情攻势,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不缺钱,更不少见识,几乎人人用起来都得心应手。展劲却从来冷眼旁观,不觉得有什么新鲜,除了喝酒还有结账的时候,其他时间几乎都不怎么讲话。偶尔有不懂事的年轻女孩主动贴上来,敬酒夹菜分外殷勤,或丰满或骨感的小身板一个劲儿地往他身上挨,也都在展劲面无表情的空当,被其他识眼色的哥们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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