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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寡妇,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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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手指头数,“我要先去吃桐花婆婆做的叫花鸡!”

    还有麸子糖、油果酥、葵香肉串...

    这些都是白山本地的小吃,谢朝雨也听说过几样。

    “这些,是他带你去吃过的吗?”

    阿绿眼睛亮亮的,“嗯嗯!”

    “他也给我做过啦,但是没有桐花婆婆做的好吃!”

    谢朝雨给她塞了点银子,“去吃吧,早些回来”

    阿绿捧着装满碎银的钱袋,高兴地跑出了院子。

    .

    阿默一个人在心里闷了好几天,每天在谢朝雨面前晃来晃去,心里越来越着急。

    她这么多天都没找我睡过觉了,果然不喜欢露水情缘。

    阿默又出了城,朝城外的松树林走去。

    他每次出城,谢朝雨并不会干涉,顶多就是问一句去哪儿了。

    现在阿默已经在偷偷观察街上邻居夫妻之间的相处模式,他已经知道了,正常的夫妻不是谢朝雨这样的,别人家的男人晚上回家,会被妻子拧着耳朵问去了哪里、见了谁、做了什么;隔壁那户,猎人的妻子还会在半夜让他出去洗屁股...

    每每看着别人,再想想自己,阿默就觉得好嫉妒,好难过。

    她可能还是没喜欢上我。

    阿默惆怅,今天特意来找老猎人们求助。

    今年正月因为有了阿默,老猎人们的收货十分可观,他们没有家小,年纪大了,要不凑集市的热闹了,直接将带回来的猎物卖给了那些年轻的猎人,得到的银子比前面几年加起来还多。

    于是最近的日子就过得很轻松悠闲,阿默能来,每个人都很高兴。

    五个老猎人,加上阿默,在几座木屋中间的空地上燃起火堆。

    他们特意在地上清理了一块地方,撒上平整的草木灰,方便阿默写字。

    “所以说,你看上的那位姑娘,已经嫁人、还有了孩子?”

    老猎人们很惊讶,人家都成亲了,阿默还去睡觉,这...

    年纪最大的猎人名叫巴图,他总结道:“你这样会被人家丈夫追杀的”

    其他猎人纷纷附和。

    “你们知道城里的王老头吗,他年轻时候,趁隔壁那户人家的男人不在,夜里经常去钻被窝!”

    “后来人家男人半夜回家,捉奸在床,老王当场就被打断了腿”

    “对!三条腿,全断了”

    阿默:“......”

    他觉得自己应该不会有被打断腿的危险。

    首先,除非谢朝雨的丈夫长得比黑熊还壮,不然他一拳能死一个。

    再者,他不是半夜爬床,他最近每天夜里,都是前半夜和谢朝雨躺一张床上,后半夜总是因为身上冷冰冰被嫌弃,然后踢出门...

    最重要的,他前两天听街上的妇人们在一起议论,说是谢朝雨的痨病鬼丈夫已经死了。

    巴图震惊:“所以这是一位寡妇?”

    阿默点头,丈夫死了,是寡妇没错。

    巴图大喜,拍掌笑道:“妙啊!寡妇好啊!”

    “寡妇生过孩子,各方面经验足,你们以后要有自己的孩子,很容易!”

    其他猎人也很赞同,纷纷高兴道:

    “你早说是寡妇啊,我把今年最肥的猎物留着给你,拿去做聘礼多好!”

    “你运气真好,那竟是一位迷人的寡妇!”

    “在咱们白山,生活条件不好,没地种,家里有个做事厉害的能干女人,那真是太好了”

    “听说人家还开了酒馆?这肯定就是继承了她丈夫的遗产”

    巴图赞叹:“一位继承了遗产还有现成孩子的寡妇,啧啧,真是让人心动不已!”

    他要是再年轻五十岁,一定要去争取一下。

    阿默:“?”

    他给几位激动的老猎人添了热水,让他们喝一点冷静一下。

    想娶谢朝雨的,是他阿默,这几个家伙怎么比他还激动?

    “年轻人,你对寡妇的行情,一无所知。”

    “......”

    听说对方还没看上阿默,这些单身了一辈子的老光棍们,纷纷为他拿出了毕生经验来支招。

    “烈女怕缠郎!你脸皮太薄了,把你赶出房门,你怎么能真的不进去呢,你可以提前给自己留个窗缝,再不行了走房顶啊”

    “还要主动,你不会说话,那就多出现在她面前,让她时刻都能看见你,多看一会儿,野猪都眉清目秀,别说是你了...”

    “男人还不能懒,不要见天儿就躺着不动弹,你要手脚勤快,她家里有什么活,你都要抢着干!”

    ......

    阿默:是这样吗?

    可是,他觉得自己不太想和野猪比美。

    他也很喜欢静静躺在雪地上,这些争啊、抢啊的...听起来就好累。

    老猎人们说的信誓旦旦,好像他们这辈子真的成过亲一样。

    巴图拍胸口:“信我们,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你还年轻,我们吃过的盐比你喝过的水还多,在森林里迷路了,听老猎人的准没错!”

    阿默将信将疑,决定先试试。

    毕竟自己到目前为止,所有的生活经验全都是这几个老家伙教的,目前还没出过差错。

    阿默记了整整一个小本子的“经验之谈”,怀里揣着它们,回到了城里。

    巴图目送他走远,仿佛看见自己的老来子迎娶富有的漂亮寡妇,从此过上了媳妇孩子热炕头的美妙生活。

    想想就感动得老泪纵横。

    于是——

    云鹤飞越几万里,给谢朝雨送来了最新要看的账目。

    灵厨院的弟子取出新近研制的菜品犒劳云鹤。

    盘子刚端出来,就见一人抢先夺过他们手里的东西,递到云鹤面前。

    盘子里的肉粒刚炸好出锅,还在滋滋冒气。

    云鹤喜食寒凉,吃不得烫食。

    盘子怼在嘴边,鹤张口就要大骂这不懂常识的蠢货。

    新来的吗?弟子考核是怎么通过的?这种事都记不住的人考试真的及格了吗?是谁同意把他放下山的??

    不吃吗?

    阿默诧异地伸手碰了碰鹤嘴。

    鹤不吃,他还怎么在谢朝雨面前展现自己手脚勤快、喜欢帮忙做家务的一面?

    这可不行。

    被他的指节轻轻触碰到,一股寒冰气息瞬间侵入心神,云鹤感觉自己的兽核都在跟着震颤。

    鹤惊恐地感觉自己的嘴不受控制地张开了。

    这人是谁?它甚至不敢看对方,只觉得自己现在要是挣扎一下,脖子就要被拧断。

    阿默拿着一把舀饭的大瓢,一次一大瓢,三两下就把满盘子的肉喂完了。

    看看泪眼朦胧的云鹤,他满意地点点头。

    瞧瞧,做家务谁不会?

    又快又好,喂完家畜,它都感动哭了!

    阿默背着手走远,云鹤顶着满嘴燎泡,“呱~”一声振翅逃离。

    好家伙,鹤唳声都给烫成了乌鸦叫。

    ...

    绮青在教小阿绿认字。

    她在讲一位诗人向心爱的女子表明心迹,写了这首缠绵动人的情诗,成功打动心上人的故事。

    阿默在旁边听了一会儿,觉得有文化的男人在讨好心上人这方面确实很有优势,值得学习借鉴。

    绮青站在门外莫名其妙。

    纸笔被夺走,人还被一股大力突然扔出来,再转身就发现,明明书房的门还开着,阿默和小阿绿好端端还坐在桌前,自己却怎么也进不去了。

    这...这是谁的结界,竟这么厉害,难道是仙子认为小阿绿的年纪还不适合听情诗,所以设下结界,不让自己教了?

    屋里,阿默在纸上写字,要求小阿绿临摹。

    绮青远远一看:“......”

    说句实话,阿绿只学了几天,但二人的字迹,美观方面,竟已经不分伯仲。

    也不知该说是阿绿天赋秉异,还是该说阿默写得过于丑陋。

    ...

    喂完家畜、教导完小孩子,阿默决定再去看看酒馆的生意。

    前面大堂是一位杂修弟子在照看,他的工作除了跑堂还要招呼客人,顺便记账。

    一个人要做好几个人的事情,这位弟子确实很忙,阿默来帮忙,他很高兴。

    一炷香后。

    弟子打扫了阿默捏碎的酒坛碎片;

    重写了一整页谁也认不出写了什么的账本;

    给被阿默送错菜的客人赔了银钱;

    最后喊人帮忙抬走了被阿默打晕的几位壮汉;

    “要不,您先到后院,歇歇?”

    阿默摇头,他根本不累。

    弟子哭了,求求了,您消停会儿吧,我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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