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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

    我不声不响回到学校。

    我没有去求证任何事情,因为我不愿再触及自己的伤痛,我唯愿一切都已经过去。

    这仿佛是我生命中最漫长的一个季节。每年梅花盛开的时候,整个校园都会显得格外嘈杂热闹。我把自己湮没在那种热闹里,来来往往,不引人注目,像任何一个正常的学生。事实上,这一天我盼了很久了,不必再担心手机响起,不必再遮遮掩掩。我很努力地记下老师说过的每句话,很专注地做实验,很认真地写报告。我比对国外所有的知名的不知名的大学,研究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专业,我想考到奖学金,可以出国去。

    整个春天,时间对我而言都是凝固的,从周一到周五,上课下课,重复而简单。双休日的时候寝室通常没有人,我一个人去图书馆,自习室里永远放满了书占据座位,我的座位一直靠窗边。

    我喜欢窗前的那些树,它们郁郁葱葱,一些是洋槐,另一些也是洋槐。等到暮春时节,这些树就会绽开洁白芬芳的花串,一嘟噜一嘟噜,像是无数羽白色的鸽子。有时候复习得累了,我会抬起头来,那些葱茏的绿色就在窗下,放眼望去,隐隐可以看到远处市郊的山脉。

    远山是紫色的,在黄昏时分,漫天淡霞的时候。而天空会是奇异的冰蓝色,将云翳都变得瑰灿绚烂,美得令人出神。通常这个时候我也饿了,背着书包下楼去食堂。一路上经过操场,永远有很多人在踢球。春天是这个城市最好的季节,春天也是这座校园最有离愁别绪的伤感季节,林阴道上不断有人成群结队高歌而过,他们是大四的毕业生,要去西门外的馆子吃散伙饭。

    晚上五食堂有紫心红薯,食堂的菜永远是那样粗枝大叶,红薯也不过用蒸饭机一蒸,倒在很大的不锈钢盘子里卖。我买了一个配粥吃,掰开一半,看到它的紫心有细微的纹路,比心里美萝卜要漂亮得多。我咬了一口,才想起以前可爱挺喜欢吃这个,香秀每隔几天总要为它预备。我一直觉得奇怪,它为什么放着狗粮不吃,爱吃红薯。我一直不喜欢那条狗,它也并不喜欢我。可是有一次它救了我的命,就在我割开静脉的那次。如果不是它叫起来,也许我已经死成了。

    可爱是怎么死的呢,我都没有问过管家。

    晚上的时候自习室的人比白天更多,窗外的树生了一种很小的飞虫,从窗子里飞进来,落在书上。白炽灯照着它小小的透明翅膀,隐约带着青色。翻页的时候如果不留意,它就会被夹在了书页里,成了小小的袖珍标本。我总是吹口气,将它吹走,然后用笔继续划着重点的横线。

    远处的寝室楼上又有歌声传来,是那些疯狂的大四学生,他们就要离开这里了,所以总是又哭又笑又唱又闹。我觉得我的心已经硬得像石头一样,百毒不侵。我离开的时候一定不会有任何感触吧,因为我现在都已经想要走了。

    四月的时候我又考了一次雅思,这次成绩比上次好很多。悦莹说:“童雪,你简直要疯了你,考这么高的分数干吗?”

    我对她笑:“你要考的话,说不定比我分还高。”

    悦莹已经放弃了雅思,因为赵高兴不打算出国。悦莹最近的烦恼比我多,她的爸爸反对她和赵高兴交往,理由是赵高兴是体育生,而且对商业完全没兴趣,最重要的是,他要求将来赵高兴做上门女婿。

    “我那暴发户的爹,简直是旧社会封建思想余孽。我气得叫他去生个私生子,他气得大骂我不孝。”

    “那你打算怎么办?”

    “跟他斗到底。”悦莹愤然,“我谅他也生不出来私生子了,就算现在生也来不及了,他总有一天会服输,乖乖同意我和高兴的事。”

    悦莹和她那暴发户的爹斗得很厉害,她爹把她所有的信用卡全停了,连她本来是挂在她爹的全球通账户下的手机号,现在也停了。

    悦莹立马跑去买了个新号,然后短信通知朋友们换号了。她一边发短信一边恨恨地对我说:“我就不告诉我爹,看他找得着我吗。”

    我知道劝她是没有用的,所以我只是很伤感:“你还可以和他怄气,多幸运。我想和爸爸怄气也是不可能的了。”

    悦莹怔了一下,然后说:“别这样了,咱们快点想个招挣钱去吧。”她比我更伤感,“我就快没生活费了。”

    真的要找兼职机会还是很多,我们学校是金字招牌,在网上那些家教信息,只要注上校名基本上可以手到擒来。唯一更强大的竞争对手是师大,悦莹恨恨:“谁让他们学的就是教书育人,我们学的全是配剂啊分子啊……”

    我对做家教有种恐惧感,所以我从来不找家教这类兼职,我只留意其他的。

    我和悦莹找着份展会的临时兼职,工作很简单也不需要任何技巧,就是把资料不断地补充到展台。我们在库房和展台之间跑来跑去,还得临时帮忙派发传单、填写调查表、整理客户档案……半天下来就累得腰酸腿疼,忙得连中午吃盒饭都是风卷残云。悦莹比我想的要坚强得多,她一声都没吭,我一直觉得她是大小姐,吃不来苦,结果她很让我刮目相看。

    赵高兴根本不知道我们出来打工的事,悦莹说:“要是告诉他,他一定心疼拦着,我才不要花他的钱。”

    我觉得很庆幸,我的朋友比我要幸福得多,她可以遇到她真心爱的人,而那个人也真心爱她,两个人可以坚持下去,不离不弃。

    这是个大型的展会,很多公司都有展出间,来参观的人也特别多,尤其周六的下午,简直忙到脚不沾地,我连嗓子都快说哑了。隔壁左边展位是家卖滤水机的公司,他们拿了无数杯子,请客人喝水。等到人流稍减,那边展台有人跟我们打招呼:“过来喝杯水吧!”

    悦莹跑过去端了几杯水过来,每个人都有了一杯。悦莹一边喝着水,一边悄悄对我说:“要是右边展位是卖烤面包机的就好了,说实话我都饿了……”

    只有她在这种时候还可以苦中作乐,逗得人哈哈笑。

    到晚上收拾下班的时候,悦莹差点从简易椅子里起不来:“哎,从来没有穿高跟鞋站这么久,还不停地跑来跑去。”

    负责展位的经理是个女人,也是她招我们来做临时兼职的。她下意识地看着悦莹的脚笑了笑,忽然又低头看了一眼,脱口问:“你这鞋子是el的双色?”

    悦莹大方地抬起脚来给她看:“淘宝上买的A货,仿得很像吧?”

    我很佩服悦莹撒谎的本事,简直脸不红心不跳。

    第二天中午吃盒饭,隔壁展位也在吃盒饭,这次悦莹不用对方招呼,就跑过去蹭了几杯水过来。我看她站在那里和隔壁的人说了好一会儿话,于是问她:“你跟人家说什么呢?”

    悦莹朝我挤眉弄眼:“人家问我要你电话呢?”

    “瞎说!”

    “是真的!”悦莹悄悄指给我看,“就是那个男的,眉清目秀,看上去还不错吧。”

    “你别把我号码乱给人。”

    “当然没有,没你同意我敢给吗?”悦莹一边扒拉盒饭一边说,“不过你也可以试下,新恋情有助身心健康。你那个萧山也真是的,竟然石沉大海了,你白惦记他这么多年了。”

    我拿筷子的手抖了一下,隔了这么久,提到萧山的名字,仍旧是痛,这种痛深入了骨髓,浸润了血脉,成了不可痊愈的绝症。

    抑或我这一生都无法再爱上别人了,我已经灰心。

    做了几天兼职我们每个人挣到几百块钱,对悦莹来说这只是杯水车薪。她从来没有在钱上头烦恼过,而她现在每天都学着记账,无论买什么都小心翼翼。她那暴发户的爹打过一次电话到寝室,悦莹不肯接电话,是我接的,我撒谎说:“伯父,悦莹上自习去了。”

    “哦……”电话那端的声音听上去并没有任何感情起伏,“那你告诉她,这星期她要再不回家,就永远不用回来了。”

    为什么资本家都是这种似曾相识的做派,我心里凉凉的,对方已经“啪”一声把电话挂了,我老实把这句话转告了悦莹,悦莹很不以为然:“不回就不回,他气死我妈,这笔账我还没跟他算呢。”

    悦莹出事的时候我都不知道,我以为她和赵高兴出去玩了,直到赵高兴打电话给我,我才知道她那暴发户的爹等了大半个月看她还不肯低头服软,竟然派了几个人来直接把她绑回家,一路驱车千里扬长而去,等我们发现的时候,他们早就快到家了。

    赵高兴非常愤怒,买了张机票就追到悦莹老家去。我非常担心,可是悦莹的手机估计被他那暴发户的爹没收了,怎么拨都是“已关机”。她爸爸派来的人还拿着医院证明向校方请了假,说悦莹身体不好,申请休学几个月。校方自然答应得爽快,我们连报警都没有理由。

    我很担心赵高兴,不停发短信问他见着悦莹没有,他一直没有回我。第二天我才接到他在机场给我打的电话:“我已经回来了。”

    “见着悦莹没有?”

    “见到了。”

    我不由松了口气,可是赵高兴一点也不高兴:“等我回学校再跟你说。”

    原来,赵高兴找到悦莹家里去,悦莹那暴发户的爹倒也不拦不阻,任凭他们见了一面,然后开出最后条件:“想和我女儿在一起可以,但你要证明自己。”

    “他要你怎么证明自己?”

    赵高兴苦笑:“他给了我三份合同,让我任意签到其中一份,就算是合格。”

    我一听就知道肯定不会是太简单的事,等拿到合同一看,更觉得悦莹的爸爸简直是异想天开地刁难。三个合同,一个是煤矿转让,一个是钢厂合并,另外一个则是化工厂建址。

    “这年头谁会转让煤矿,煤矿就是金矿,就算有转让,我能跟对方谈什么?拿着这份合同请人签字?我什么都不懂……钢厂合并这种合同,我在机场等飞机的时候上网搜索了一下,这种案子基本得要一个律师团,还得跟国资委打交道。最后那个化工厂更难了,那得跟地方政府谈,甚至还要涉及到城市规划……”

    我也知道这是绝望,不管哪个合同都不可能是赵高兴可以谈下来的,我们只是学生而已。而这些事情牵涉到的不仅有商业,更要有复杂的人脉网络。

    “他爸爸说,要做他的女婿,就得有本事,我要是一个合同都谈不下来,就永远别想见悦莹了。”

    “悦莹怎么说?”

    “她说她爸爸不讲理,拿这样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来糊弄我。她爸爸也黑了脸,说接受我们俩的事情才是不可能的。最后我怕悦莹难受,还是一口答应下来。”赵高兴从来不曾这样无精打采,“就算是万分之一的希望,我也会去努力的。”

    慕振飞在香港,赵高兴说已经给他打过电话了,我问赵高兴:“慕振飞怎么说?”

    “他非常为难,在商业方面他不可能左右他父亲的决定,毕竟这些都不是十万百万的事情。”

    赵高兴的家境只是小康,他的父母更不可能帮他谈成这样的合同。赵高兴绞尽脑汁地抱头痛苦:“我要有一个亲戚是大资本家就好了……起码能介绍我认识一下那些资本家们……”

    我没有做声,因为我想起来我其实认识一个资本家。

    可是这个资本家,我永远都不想再见他了。

    晚上的时候我一个人睡在床上,看着对面空荡荡的床铺。那是悦莹的铺位,悦莹其实一点都不张扬,大部分时间她都和普通学生一样,她爹起初曾专门给她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公寓,她都逼着她爹挂牌租出去了。

    悦莹说过:“走读哪有住寝室好啊,住寝室才叫念大学呢!”

    我也爱住寝室,因为寝室里有悦莹。我和她在刚进校门搞军训的时候,就一块儿被晒晕,那时她就慷慨地把她的防晒霜借给我用,整个军训我们用掉整瓶名牌防晒霜,最后还是晒得和炭头一样黑;我们一起买饭打水,上课做实验,去西门外吃烤鸡翅喝鸳鸯奶茶;冬天的时候我们避着管理员用暖宝宝,夏天的时候用电蚊香;我去自习总会替她占座,上大课的时候她也会给我留位置。我们都是独生子女,可是在我心里,她像我自己的姐妹一样。

    她从来没有瞧不起我,即使我骗她,即使她妈妈的死让她耿耿于怀,可她仍旧选择相信我,并且在网上替我辩白。

    这样的朋友我只有一个。

    我一直觉得庆幸,她比我要幸福得多,她可以遇见她爱的那个人,并且两个人携手同心。我一直觉得她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我这一生已经非常惨淡了,幸好我的朋友她要比我幸福得多。

    我失眠了整夜,第二天早晨我爬起来就用冷水洗了个脸。

    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眉眼已经黯然,看不出有任何青春的气息。这三年来的经历比三十年更难熬,我二十一岁了,可是心已经老到如同七十八十。从前我一直恍惚觉得,总有一天一觉醒来,我会生出满头白发,然后这一生都已经过去了。

    我走回桌子边坐下,出了一会儿神,然后把手机拿过来,拨打电话。

    这个号码是我第二次打,上次他没有接,这次也没有。

    我收拾书包上课去,上午有四节课,排得满满的,每一节都是必修课。

    第三节课后我的手机在书包里震动起来。屏幕上的号码非常熟悉,我从来没有存也知道是谁。

    我看了眼讲台前的老师,他正在奋力书写计算公式。

    我从后门溜出去,一直跑到走廊尽头才接电话。我跑得有点喘,听到莫绍谦的声音时还有点恍惚,觉得自己又重新陷入某种梦境。

    我一直以为他不会再接电话了,没想到他还会打过来。

    他单刀直入地问我:“什么事?”

    我有点讪讪的:“你有没有时间,我有点事想和你见面谈。”

    电话那端有短暂的静默。我想他大约打算挂断电话了,毕竟我们的关系从来就不愉快,而且上次我还在病房里那样痛恨地骂他。

    过了一会儿我才听到他问秘书,似乎是在问行程安排。这个时间他应该是在办公室,背景非常安静,连秘书的声音我都可以隐约听见。

    “我明天下午过来,你如果有重要事情的话,可以到机场来见我。”

    我急着问他:“你大约是几点的航班?”

    “三点或者四点。”

    他说完就挂断了电话,明天下午我没有课,可以去机场,可是三点是航班起飞还是降落时间?我拿不准主意,只好决定到时候吃过午饭就去机场守株待兔。

    我向赵高兴要三份合同的复印件,我说我有个亲戚是做生意的,想拿给他看看想想办法。赵高兴估计也是急病乱投医,没多问什么就把合同都复印给我了。

    第二天中午一点我就到了机场,一直等到天黑,也没有等到莫绍谦。我不知道他会从哪个航站楼出来,我去柜台查,不知道航班号也不知道航空公司,什么都查不到。我打他的电话,已经转到了全球呼。

    天黑的时候我坐了机场快线回去,他放我鸽子也是应该的,毕竟我现在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上次我还把他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机场快线坐到了终点,我才觉得肚子饿。本来想去吃东西,又觉得没有胃口。地铁出口有不少的士在那里兜客,有人招呼我:“姑娘,坐车不?”

    我本来摇了摇头,忽然又点了点头。

    我打车到了公寓楼下,这里是酒店式的管理。门童上来替我开的车门,他显然还认识我,对我露出一个职业笑容:“晚上好。”

    大门密码我还记得,搭电梯上去后我却有点迟疑了。不过既然已经来了,也没必要再犹豫。我按了门铃,没一会儿门就开了。

    【十八】

    开门的是用人,后面跟着管家,见着我似乎也不甚意外,甚至还笑眯眯地:“童小姐回来了?”

    我很讨厌他的这种说法,可是我又不能不问他:“莫先生回来了没有?”

    “莫先生刚从机场回来,现在在洗澡,童小姐要不等下他?”

    我坐在客厅里等莫绍谦,用人给我端了盅燕窝来,这还是原来的做派,原来晚上的时候厨房总预备有。燕窝是专门给我的,我有时候吃,有时候不吃。

    我很客气地对用人说:“麻烦给我换杯茶。”

    茶端来我也没有喝,我只是怔怔地想着事情,连莫绍谦下楼我也没发现,他走到我面前我才被吓了一跳,抬起头来看他。他明显还要出去,穿着西服外套,转头问管家:“司机呢?”

    我硬着头皮:“莫先生,能不能麻烦你给我十分钟。”

    他不置可否,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来。我抓紧时间将事情简单地向他描述了一下,然后把那三份合同都拿了出来。

    “我知道我的要求很过分,但我也没有别的朋友。如果可能,能不能麻烦你看下,哪个比较有操作性,起码可以让赵高兴少走点弯路。”

    他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更没接那三份合同:“我没兴趣多管闲事。”

    我几乎是低声下气:“我知道你很讨厌我,但我只有悦莹一个朋友……”

    “我说了我没兴趣多管闲事,你可以走了。”

    我咬了咬牙,到如今山穷水尽,还有什么退路可言?

    “如果你答应帮忙,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我低着头不敢看他的脸,地上铺的地毯很深,一直陷到脚踝,绒绒的长毛像是一团团的雪,我知道自己送上门来也不过是让他羞辱罢了。

    果然,他在短暂的静默后,忽然放声大笑:“童雪,你可真是看得起你自己。你把你自己当成什么?天仙?你觉得我离不了你?你从前对着我恨不得三贞九烈,光自杀就闹了好几回,没想到为了所谓的朋友,你还会跑来对我说这种话。”

    我知道结果就是这样。我并没有抬起头来看他,省得让自己更难堪。我甚至牵动嘴角,想要苦笑:“你说得对,我真是太看得起我自己了。”

    我抓着那几份合同,有些语无伦次地向他告别:“对不起,莫先生,打扰你了。”

    我并不觉得后悔,能想的办法我都已经想过了,我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哪怕得到的只有羞辱。我有点筋疲力尽地想,也许赵高兴自己还能想出别的办法来。

    我搭电梯下楼,这附近全是高档住宅区,基本没有出租车过来。我也没有心思等出租车,只是低着头沿着马路往前走。

    走了不知道有多远,忽然有人抓住了我的胳膊。我回头一看竟然是莫绍谦,他的眼睛在黑暗里显得越发幽冷,声音更冷:“你还打算去找谁?”

    “没有谁。”我丧失了一切希望,只觉得心如死灰,“我自己命不好,谁也不会帮我的。”

    他摔开我的手,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反正他也不会帮我,我转头走了两步,回头看他还站在那里。路灯将金色的光线洒在他身上,他还是衣冠楚楚一丝不苟的样子,即使站在路灯下都不显得突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站在那里不动,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追下来。我从来都不懂他,他太高深莫测,心思不是我等凡夫俗子可以去揣度的。

    我刚走了一步就被他重新拽住了,几乎是将我整个人拖到他怀里,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狠狠地吻住我。

    从前他也会吻我,就像今天这样,带着野蛮的掠夺气息,霸道席卷得令人心悸。我闭起眼来任由他为所欲为,反正三年我都忍了,再忍一次也没有什么。

    他停了下来,我睁大眼睛看着他。

    “一个月。”他的声音里隐隐带着某种厌憎,仿佛是在痛恨什么,“你再陪我一个月。”

    “你看下合同吧,”我根本没有情绪的起伏,“三个合同都不是那么简单,要不找你的律师看看。”

    他的胸口微

    微起伏,我知道自己很贱,我觉得已经无所谓了。他或者需要拿我来气慕咏飞,他或者现在仍旧需要我。但我和他的交易从来都不愉快,从一开始到现在。我是他杀父仇人的女儿,他拿我的舅舅来威胁我,三年里我们无数次假惺惺,在对方面前互相压抑着杀死对方的冲动,直到最后撕破脸。

    可爱死后,在医院里,我们彻底撕破了脸,但我没想到自己还是不得不回来求他。

    我没有指望他好好待我,我反正已经自暴自弃了。

    令我觉得意外的是,当天晚上他并没有碰我。他睡主卧,我睡在自己的那间卧室里。

    离开这里太久,我无半点睡意。

    衣柜里还挂满了我的衣服,连梳妆台上都还放着我的化妆品和梳子。我原以为他会让人把这些东西都扔掉了,没想到一切依旧。桌上花瓶里面插着满满的紫色风信子,莫绍谦似乎很喜欢这种花,可是他的房间里从来没有花,倒是三年来我的房间永远都插着这种花,我都看得腻了也不曾换过。有时候他就是这样霸道,非要将所有的一切烙上他的印记。

    或者他早想过我会回来,甚至悦莹的事情根本就是个局。资本家与资本家是一伙的,谁知道悦莹的父亲是否与他相识。

    我已经不再相信任何人了。

    但哪怕是圈套,这一切也是我心甘情愿。

    早晨我起来的时候,莫绍谦已经走了。合同他并没有看过,他也没有留下半句话。我觉得很忐忑,事情不像我预想的样子,我一点把握都没有。司机送我去学校,在去学校的路上我想出了一个主意。

    这天的课上完后我就跑到宠物市场去,但令我没想到的是,萨摩耶竟然那么贵,小小一条幼犬就要一千多,将近两千块。

    我卡里的钱不够,还差三百,磨了半天人家也不肯卖给我。最后看着我都要哭了,老板倒噗地笑了:“算了算了,你这么喜欢这只,我贴点利润卖给你得了。”

    我把那只还在哆嗦的小狗抱在怀里,一路兴冲冲回去。

    那天晚上莫绍谦却没回去吃晚饭,大约是有应酬吧。厨房给我做了饭,我也没多少心思吃。我一直看电视看到十二点,他也没有回来。

    我只好上楼去洗澡睡觉,刚睡下没多大会儿,忽然听到楼下有动静。我知道是莫绍谦回来了,所以我连忙爬起来,抱起已经睡着的小狗迎出去。我在走廊里遇见莫绍谦,他走路的样子不太稳,明显是喝高了。

    我从来没见过莫绍谦喝高,所以一时有点发呆。

    他也有点意外地看着我,看着我怀里的那条狗:“你怎么在这儿?”

    “我买了条萨摩耶……”我把小狗抱起来给他看,“你看,和可爱小时候很像吧?”

    他突然就翻了脸:“别提可爱!你以为你是谁——你买狗做什么?你想拿这个来讨好我?你把我当傻瓜?知道我会当傻瓜,你知道我会当傻瓜所以你才来找我。”他的眼中怒火幽暗,似乎对我有着某种切齿的痛恨,“你别欺人太甚,也不要太得意,我是傻瓜我自己知道,用不着你来提醒我!”

    我有点呆呆地看着他,我没想到他会生气。我以为他会喜欢狗的,可是他一伸手就推开了我:“滚开!”

    我被他推得撞到墙上去,小狗也被撞醒了,睁大了眼睛在我怀里呜咽着。我的肩膀被撞得很痛,他再没有看我一眼,径直走进主卧“砰”一声就摔上了门。

    我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小狗舔着我的手,一下一下,热乎乎的小舌头,它挣扎着想要把脑袋从我胳膊里挤出来,我低头看着它,它漆黑的眼珠也看着我。我确实不招莫绍谦待见,连累得它也不招他喜欢。

    第二天,管家倒把香秀招回来了,小狗在原来可爱的房间住下来,香秀非常喜欢它。香秀絮絮叨叨说了很多话,我才知道原来可爱是被车撞死的。香秀那天带可爱下去遛,结果可爱看到莫绍谦下楼来,突然挣断了绳索疾冲过马路,没想到正巧驶过来一部车,可爱就被撞了。

    “先生脸色变了,他送可爱去医院,可是已经没有办法。”

    我还不知道香秀会说中国话,我一直以为她只会说英文。

    给小狗洗澡很好玩,我负责按住它,香秀负责给它洗。小狗用它两只爪子拼命扒着我的手,当花洒的温水淋到它身上的时候,它只差哀嚎了,两只眼睛泪汪汪地看着我,让我觉得负疚极了:“是不是很烫?”

    “小狗不喜欢洗澡。”香秀用她那生硬的中国话说,“洗完好。”

    洗完澡后的小狗被包在大毛巾里,软软的像个婴儿,香秀用吹风把它的毛吹干。瘦弱的小狗渐渐变回圆白滚胖的模样。香秀突然说:“没有名字!”

    我也想起来,小狗确实还没有名字。因为一连三天,我见着莫绍谦的时间都不超过半小时。我本来是想让他给小狗取个名字的,可是他根本就不理我,也压根不理这只狗。

    第三天晚上我有些沉不住气了,因为我不知道这样僵持下去,他是否会真的帮忙合同的事,我下定决心想要求得一个保证。晚上他照例回来得很晚,我等他进了浴室,就悄悄溜进了主卧的衣帽间,我记得这里也有扇门是通往浴室的。

    衣帽间到浴室的门果然没锁,我在衣帽间里把衣服换了,然后找了件他的衬衣套上。我记得去年有天晚上他睡在我房里,早晨我随手捡了他的衬衣穿去洗手间,出来后被他看到,他缠着我不肯起来,害得我旷掉整整半天课。我有点忐忑地拉了拉衬衣的下摆,男式衬衣又宽又大,这样子够诱惑的吧。

    我小心地将门推开一条缝,看到莫绍谦躺在浴缸里,眼睛微闭像是睡着了。他今天应该没喝酒吧,我悄悄把拖鞋也脱了,赤足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一直走到浴缸边,我忽然看到LED显示屏上闪动的画面,那是《网王》。我做梦也没想到莫绍谦会在浴室里看《网王》,这也太滑稽了,他这样的大男人,怎么会看这种片子?可是我顾不上想为什么莫绍谦会看卡通了,因为他忽然像是觉察到什么,已经回过头来。他的目光像刀子一样,既冰冷又无情,更多的是一种拒人千里的冷漠。我有点尴尬,站在那里进退不得。

    “谁让你穿我衣服的?”他的声音也十分冷漠,“出去!”

    我看到他搁在浴缸边的手都捏紧了拳头,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生气。我心一横就豁出去了,在他打算赶我出去之前,我决定豁出去了。我像只鸭子般扑腾进了水里,我本来是想去抓他的胳膊,但因为浮力我有些站不稳,最后狼狈而本能地搂住他脖子。他很厌恶地想要挣脱,我们在浴缸里几乎打了一架,结果就是全身都湿透了,我像八爪章鱼一样扒着他就不放,他气得连眉头都皱起来了。我死皮赖脸地亲他,从下巴到脖子,他终于被我亲得不耐烦了,反客为主按住了我。

    最后我累得在浴缸里就睡着了,连怎么从浴室出来的都不知道。

    后来其实我醒过一次,因为有人在拨弄我的头发,我的头发全都湿了,今晚我好几次差点没被淹死或者呛死,幸好每次扑腾到最后莫绍谦还能记得把我捞起来。

    我睡得迷迷糊糊,只知道有人坐在床边给我吹着头发,因为我听到吹风机在耳边嗡嗡地响,温热的风拂在脸上,然后温暖的手指拂过我的脸,轻轻将我的头转到另一个方向。

    我被那暖风吹得很舒服,小时候妈妈也会拿着吹风机替我吹头发,她总是说不要湿着头发睡觉,不然会头疼的。这种嗡嗡的声响很让我安心,仿佛还是很小的时候就在家里,我喃喃叫了声妈妈,我想自己或者是在做梦吧,没过几秒钟就重新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脖子发麻,因为没有睡在枕头上,而是枕着莫绍谦的胳膊睡了一夜。他身上还有熟悉而清淡的香气,那种我最讨厌的气息。而我竟然窝在他怀里,毫无知觉,像只猪一样睡了整夜。

    我觉得很可耻,也许一次次出卖自己,我已经麻木甚至习惯,到现在竟然觉得自然而然。我不做声悄悄溜回自己房间,换衣服去上课。

    我倒了两次公交,结果迟到了。没有人帮我占座,悦莹不在,我独自坐在最后一排,觉得非常孤独。整堂课我都有点心不在焉,抄笔记的时候我总看到手腕上的菩提串。我记得悦莹当时说话的样子,病房灯光下,她的侧脸温柔而美好。我不后悔自己做的事情,我想如果真的可以帮到悦莹,什么都是值得的。

    晚上我回到公寓去,莫绍谦难得在家里。我们两个一起吃了饭,我有点食不知味,这样家常的气氛真让我觉得格格不入。早上他没醒我就跑了,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态度。不过他一直没搭理我,我也不好跟他说话,吃完饭后香秀来跟我们打招呼,她要去遛狗了。小狗连走路都还有点歪歪扭扭,就会拿湿润润的眼睛看人,一脸的天真无邪。套上颈圈后不太习惯,它一直用爪子挠啊挠,香秀想阻止,它还是挠个不停。

    莫绍谦皱眉看着那只狗,我趁机问他:“要不取个名字吧……”

    他还是没什么表情,不过终于开口说话了:“就叫讨厌。”

    我有点讪讪的,缩回去不做声。香秀却很高兴,以为讨厌是个和可爱一样的词。

    我知道他的意思,他讨厌这只狗,就像讨厌我一样。可是谁让我有求于他?

    我和莫绍谦的相处似乎陷入一种僵持,他对我不冷不热,而我在他面前显得很心虚。从前他虽然对我不怎么好,虚情假意总是有的,比现在这种冷冰冰的样子要让我好受得多。我担心的是他不肯履行协议,虽然他从前还算是言出必行,但他这样翻脸无情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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