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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手里传来传去,你争我夺,最后不知道是谁点的《嘻唰唰》,所有的人大声合唱,因为人多,哪里是唱歌,完全是在吼,吼出来的《嘻唰唰》。

    萧山一首歌都没有唱,哪怕是他最拿手的周杰伦。我倒是唱了好几首歌,悦莹知道我也是麦霸,所以替我刷屏,刷的全是我拿手的歌。我唱了一首又一首,专心致志,十分投入。我口干舌燥,最后慕振飞给我端了杯果汁来,我咕咚咕咚就喝完了,然后我的声音也嘶哑了。

    那天晚上我们玩到很晚,走下楼梯的时候大家都有点薄醺的醉意,人家是醉酒,我们是醉歌。大厅里已经只剩寥寥几个客人,白色的三角钢琴放在偌大的玻璃地板中央,被灯光映得幻彩迷离。赵高兴今天估计是实在太高兴了,跑过去打开琴盖,荒腔走板好容易弹出一首《两只老虎》,磕磕巴巴的曲调让大家笑得前俯后仰。他还没有弹完,悦莹就在他的后脑勺上推了一巴掌:“丢人现眼,有钢琴十级的在这儿,你还敢班门弄斧。”

    赵高兴两只眼睛里只剩崇拜了:“你还是钢琴十级啊?”

    悦莹又在他后脑勺上轻轻推了一下:“我可没那本事。”回头就冲我叫嚷,“童雪你来,给他露一手,震撼一下他。”

    我今天一晚上都在笑,笑得脸颊发酸,这时候我觉得自己的脸颊更酸了:“我都几年没弹过了,连键都不知道在哪儿了。走吧,太晚了。”

    悦莹还不依不饶:“当初迎新大会上你还露过一手呢,别藏着掖着了,快来,弹一首你的成名曲。”

    我根本不敢抬头看人,幸好慕振飞就站在我旁边,他个子高,所以我拼命地往他身后的阴影里缩,然后语无伦次:“太晚了,我们还是快点回去吧,不然宿舍要关楼门了。”

    怎么出的门,我都已经忘记了,我只顾着让自己不再发抖,只顾着努力想要回避臆想中萧山的目光。或者我根本就是自作多情,他压根就没有看我,或者根本没留意我和悦莹在说什么。

    那天回去得真晚,宿舍已经熄灯了。悦莹先漱洗完睡下后,我才摸到洗手间去刷牙。雪白的薄荷香气在齿间溢开,我机械地在口腔里移动着牙刷。我想着最后的告别,在西门外。赵高兴他们一拨人,我和悦莹是另一拨人,我们要回不同的学校,所以在西门外分道扬镳。走到快进西门了我才回头,远远看着赵高兴他们一堆人早不见了,在西街明亮的灯火里,两旁都是食肆的小摊,卖烧烤卖小吃卖盗版书……烟熏火燎的一条街,小摊上一盏接一盏的灯泡,灯火通明的一条街,就像一条熙攘的河流,萧山的影子就消失在那片灯河里,就像这个晚上仍旧只是我的梦境,他从来不曾出现。

    一整个晚上我都心神不宁,我的话偏多,慕振飞平常就说我聒噪,今天晚上一定觉得我格外聒噪。其实我今天晚上既惶恐又焦虑,我唯恐别人看出我与平常的不同来。结果就是我真的显得和平常不一样,我演得太过了。从萧山一出现,我就阵脚大乱,一直到他和赵高兴他们一伙人从灯火通明的西街走向另一个和我们截然相反的方向,我的一颗心仍旧像是揪着。

    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刷完牙,脑子还是糊里糊涂的,所以就用左手端起了杯子。外边的路灯透进些幽暗光线,可以看到那满满一漱口杯的水抖得厉害,泼泼溅溅。我赶紧把杯子放下,再过一秒钟我也许就拿不稳了,杯子会掉到洗脸池里去。

    我站在洗脸池前,路灯透进来的光线很暗,镜子里的自己也是模糊的一团黑影。我右手下意识摸索着左腕上的那串珠子,室友都知道这串黑曜石是我的护身符,洗澡都不肯摘下来。其实这珠子只是藏着一个秘密,因为它可以挡住我左腕上那道伤疤。

    左腕上留下的那道疤并不粗,当时伤口却非常深,深到几乎切断了整个左手神经。据说是本市最好的外科大夫替我做的修复手术,但一直到现在,我的左手其实没有一点儿力气,连一杯水都端不住。

    十四岁的时候我就考到钢琴十级,妈妈当初最爱听我弹《卡伐蒂娜》,很久以前我和萧山偷偷溜到学校琴房,我也曾给他弹过《Thanks giving》。

    可是我这辈子再也不能弹钢琴了。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在病房里,莫绍谦冷冰冰的手指就按在我脖子里的大动脉上。他连眼神都是冷的,说话的语气非常平静。他摸索着我颈中喷张的动脉,带着一种近乎轻蔑的笑容:“怎么不在这儿来一下?要割就割这里。血至少会喷出两米,甚至喷到天花板上,你在五分钟之内就会死掉,省多少麻烦。”

    那时候漫长的手术已经让我筋疲力尽,我没有多余的力气再反抗什么,或者最后一次尝试又仍旧是绝望。我看着他,已经没有了怨憎,如果这都是命,那么,我认命好了。

    我认命,于是没心没肺地活下来,放弃了去九泉之下和父母团聚的想法;我认命,于是厚颜无耻地做了莫绍谦的情妇;我认命,于是继续虚伪地念着大学,做一个若无其事道貌岸然的学生。

    我真庆幸在很久以前就和萧山分手了,起码不用把萧山拖到这种污糟的关系里来。

    萧山,其实这两个字都是很轻的舌音,像春天里的风,温柔而温暖。每次当我无声地念出这个名字的时候,都轻得不会让这世上任何人听见。

    那是我唯一的瑰宝,我曾经拥有过的,最好的东西。

    可是没有了,不管怎么样,都没有了。

    就像是父母,不管我怎么样哭,怎么样闹,怎么样绝望伤心,可他们不会再回到我身边,不会再安慰我,照顾我,让我依靠。

    和萧山的这次偶遇让我整整一星期打不起精神来。我哪儿也不去,除了上课就是呆在寝室里,在寝室里我就拼命做题,一本考研的高数模拟题被我做完了大半本,只有做题的时候我心里才是安静的,只有做题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不孤单。笔尖在稿纸上沙沙地写出演算,每当这时候我就又像是站回到高中的那块黑板前,我知道有个人就在我身边,粉笔在我和他的手中发出吱吱的声音,一行一行的公式,一行一行的运算,正从我和他的手下冒出来,我知道他就在我身旁,和我齐头并进,最后会写出与我一样的答案。

    周末的时候慕振飞约我吃涮羊肉,我不去,被悦莹死活拉着一块儿去了。自从上次萧山出现后,我对与慕振飞和赵高兴的每次碰面都生出了一种恐惧的心理,我怕和他们在一块儿的又有萧山。真正地看到萧山,我才知道我有多胆小,我以为我是破罐破摔了,我以为我是真无所谓了,但是那次萧山出现,我就立刻又碎了一次。

    那声“咔”的轻响,是从心底冒出来的,然后蔓延到每一块骨骼,每一寸皮肤,把它们龟裂成最细小的碎片,然后再痛上一回。

    三年,原来三年来我一直没能忘却他。他说分手,我答应了,然后我们就分手了,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我那天对自己轻描淡写的安慰:不就是分手吗?十六岁的恋爱真的会持续一生一世吗?等进了大学,我一定就忘记他了。

    可是我一直没办法忘记他。

    进了涮羊肉店,我的心忽的一下子,就像块石头,沉到了看不见底的深渊里去。我不仅又看到了萧山,我还看到了萧山旁边坐着的林姿娴,几年不见她更漂亮了,而且浑身上下洋溢着一种独特的动人气质。我的腿都不知道该怎么迈了,要不是悦莹挽着我,我估计我早就已经像堆受潮的糖沙,塌在了那里。

    林姿娴见到我还挺有风度,特意站起来跟我握手。慕振飞这才知道我和萧山还有林姿娴同是高中同学,他似乎颇有兴味地打量着我们三个。三个人里头我话最多,我夸林姿娴的包好看,不愧是独立设计师的代表作,然后我又夸她的围巾,burberry的格子,总是这么经典不过时。一连串的名词、形容词在我舌头上打个滚就吐了出去,我比那些动不动做思想工作的辅导员还爱说话,我比那些在图书馆管期刊的更年期大妈还要啰嗦。因为我不知道我一停下来会说出什么话来,我似乎跟林姿娴的关系空前地好起来,哪怕离开高中后我们再没见过一次面。

    连悦莹似乎都被我成功地瞒过去了,她大概以为我是见到老同学所以太兴奋,夹了一筷子羊肉搁到我的碟子里:“快吃吧你,真是跟黄河似的,滔滔不绝了。”

    我嘿嘿笑着开始吃羊肉,萧山给林姿娴也涮了一勺羊肉,林姿娴娇嗔:“这么肥……让人家怎么吃啊?”

    萧山很耐心,用筷子替她一点点把肥的挑掉。我埋头大吃糖蒜,谁知赵高兴说:“老大,你看看萧山和他女朋友,人家才叫举案齐眉,你也不管嫂子的,就在那儿紧着自己吃。”

    我差点没被糖蒜给噎死,慕振飞瞥了赵高兴一眼,还是他平常那露着小酒窝、唇红齿白迷死人的微笑:“你想撺掇我献殷勤,我不上那个当。”

    赵高兴哈哈大笑,替悦莹涮了一勺羊肉:“你不献我献。”

    悦莹故意用筷子敲那勺子,叮叮当当地响,大家说说笑笑,热闹非凡。

    这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费劲的一顿饭,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吃,勒令自己不准胡思乱想。

    最后赵高兴还要去唱K,萧山和林姿娴似乎也兴致勃勃,就我一个人实在不想再硬撑,借口周一还有实验报告要交,得赶回去弄虚作假。

    他们都去唱K了,就剩慕振飞送我回去。本来我说我一个人走,但悦莹说:“让老大送你吧。”赵高兴也帮腔。我没力气再争辩什么,于是跟着慕振飞走了。

    因为周末,这个时间的校园还显得挺热闹,进了西门后我们抄了近道,直接从山坡上穿过去。坡上全是梅花树,还有好些是民国初年建校的时候栽下的,花开的时候香雪十里,连旅行团都把这里当成一个景点,花季的时候成天有举着小旗子的导游,领着乌泱乌泱的游客来参观。

    这条路晚上却非常安静,很远才有一盏路灯,弯弯曲曲的小径,走到一半的时候我都走出了一身汗,远远已经看到山顶的凉亭。这个亭子的对联是位国学大师题的,字是颇得几分祝希哲风骨的草书,木制的抱柱对联前两年刚刚改成大理石柱上的镌刻。这位国学大师在文革时期不堪批斗,终究自沉于坡下的明月湖,所以每次看到对联中那行“清风明月犹相照”的狂草时,大多数学生都会被一种神秘而凄迷的联想笼罩。这里也是本校约会的胜地,有名的情人山。我严重怀疑本校男生爱挑这个地方约会女朋友,是因为这里最有气氛讲鬼故事,可以吓得女朋友花容失色,然后方便一亲芳泽。

    我本来走的就不快,慕振飞也将就着我的频率,迈出的步子也很慢。

    大概是我拖拖拉拉的样子让他误以为我是累了,于是说:“要不歇一会儿吧。”

    其实我一直觉得胸口鼓着一口气,他这么一说,我就像练武的人似的,一口真气都涣散了。我坐在亭子的美人靠上,背后是硬挺挺的红木栏杆,百年名校,曾经有多少人坐在这里,在轰轰烈烈的青春中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可是谁不是终究又悄然逝去。

    慕振飞在我身旁坐下,拿出烟盒,很绅士地问我:“可以吗?”

    我还没有见过慕振飞抽烟,莫绍谦倒是偶尔抽一支,如果我在旁边,他也会这样彬彬有礼地问我:“可以吗?”

    我这才意识到慕振飞其实家教非常好,现在想想他起码是中上层人家出来的孩子。进退有据,做什么事都有一种成竹在胸的从容不迫。以前我都没留意,大概每次见面总和一堆人在一起,根本就无暇留意。

    我点了点头,慕振飞点燃香烟,有淡淡的烟草气息弥漫开来,其实他坐得离我有点远,而且还在我的下风。烟草的味道让我觉得熟悉而无力,就像是有时候睡到半夜醒过来,偶尔看到灯光,揉着眼睛推开书房的门,会看到莫绍谦还没有睡,全神贯注地在看电脑或者什么别的我不懂的东西,他指间偶尔会夹着一支香烟,和咖啡一样,用来提神。

    我身心俱疲,问慕振飞:“可不可以借你肩膀让我靠一下?”

    他把烟掐掉了,坐到我近旁来,我放松地靠在他肩上。他说:“不准哭啊,哭的话我要另外收费。”

    我笑了一声,感觉友谊牢不可摧,庆幸他知道我对他没绮念。这个晚上我只是想找个倚靠,既然随手抓到他,被他刻薄两句也是应该的。

    天上有很稀疏的星星,在现代化如此严重的城市里,夜晚的天空四角都泛着红光,那是城市的灯光污染,星星变得模糊而平淡,东一颗西一颗,像是一把漏掉了的芝麻。

    慕振飞问我:“为什么你一直这么不快乐?”

    我冲他龇牙咧嘴地笑:“有吗?”

    他没有看我,而是仰起头来看星星,淡淡地说:“你连大笑的时候,眼底都是伤心。”

    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揪着他的衣领:“老大,你是自动系的高材生,未来的机器人之父,祖国的栋梁,民族的骄傲,贵校更是崇尚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你突然这么文艺腔我真的觉得很肉麻好不好?”

    他终于淡淡地瞥了我一眼:“你这么台湾腔才真的很肉麻。”

    我噗地笑出声来,把他的衣领捋平:“哎,你为什么不谈恋爱呢,你要是肯谈恋爱,一定会让那个女生伤心得死去活来。”

    他说:“为什么要让人伤心得死去活来?恋爱难道不是应该让对方幸福快乐?”

    我摇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你要让她伤心得死去活来,这样她才会一辈子记住你,牢牢记住你,想起你来就牙痒痒,见到你了又心里发酸,不知不觉就爱了你一辈子,多好啊。”

    慕振飞笑了笑,露出那迷人的小酒窝:“我如果真的爱一个人,就会让她幸福快乐,宁可我自己伤心得死去活来,宁可我一辈子记着她,想起她来就牙痒痒,见到她了又心里发酸,不知不觉就爱她一辈子。”

    这样的男人上哪儿找去啊,我真的要哭了。

    我抓着慕振飞,死皮赖脸:“那你就爱我吧,求你了。”

    丫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不动声色就挡开我的手,轻描淡写地对我说:“做梦!”

    晚上十点悦莹就回来了,她回来的时候我还没睡着,躺在床上看英语真题。悦莹给我带了烤鸡翅回来,我一骨碌就爬起来啃烤鸡翅。刚咬了一口就觉得一股疼痛从舌尖升起,真辣啊,这丫头竟然给我烤的是特辣。

    悦莹看到我眼泪汪汪的德行就一副没好气的样子:“哭啊,怎么不借这个劲儿哭出来?”

    我闷不做声啃鸡翅。

    她狠狠用指头戳了下我的额头:“瞧你那点儿出息,人家不就是带了个女朋友吗?你就差点没散架了!”

    我以前从来没有对她说过我和萧山的事,我也从来没在她面前提过萧山的名字。我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的,但她对着我就噼里啪啦一阵数落:“幸好当时没地洞,真有我估计你都钻进去了,我真想递面镜子给你,让你自己看看自己那熊样。不就是一个高中同学,不就是带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你是暗恋他多年还是当年跟他有过一腿,搞成那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这丫真不愧看了几万本小言,没想到我今晚那点事竟然在她面前无处遁形。我特羞愧地问:“你怎么看出来的?”

    “呸!是个瞎子都看得出来,你的手都在抖,脸色发白,声音也不对,跟逼着自己唱戏似的。你以为你是苏珊珊,随便演演就能拿国际大奖?”

    我都顾不上她竟然拿苏珊珊来比我了,我只想倒在床上哀嚎:“有那么明显吗?我还以为我表现得特冷静特理智呢。”

    “太丢人了,简直丢人丢到姥姥家去了。”悦莹咬牙切齿,又像是冷笑又像是赌气,“你要是真忘不了他,怎么不把他抢回来?不就是学外语的,哼,我们学校当年的录取分数线比他们学校的调档线要高一百分呢!怎么能输在这样一个女生手里?”

    这都是哪跟哪儿啊?

    爱情和高考分数没关系,它和任何事都没关系。

    比如我爱萧山,那只是我自己的事,不关萧山的事,更不关林姿娴的事了。

    我继续啃鸡翅膀,悦莹继续审我,盘问我当年的事情,我敷衍不过去就哼哼哈哈简单地告诉她两句:“谈是谈过……那会儿还小么……是他提的分手……我也觉得分手是对的……我们相处得不好……一直吵架……吵到两个人都厌了……初恋所以有点放不下……我真的不爱他了……真的……以考研的名义发誓……”

    悦莹大怒,一巴掌就拍在桌子上:“滚你丫的蛋!你不爱了,你不爱了从我生日那天你就要死不活的!你别欺负我想不起来了,就是那天晚上他也去了,对吧?”

    悦莹是真怒了,她只有真怒了才会说粗口,平常可是人模狗样地装淑女,就和我一样,只有真怒了才在心里“问候”莫绍谦的祖宗十八代。我把鸡翅啃完了,平静地说:“你说的没错,可我跟他没缘分,真的,原来我们就相处不来。你再想想现在,他有女朋友了,我也有男朋友了,大家相安无事,留个念想多好啊。过个十年八年,我也许更怀念他了,毕竟是初恋。那时候我说不定早嫁人了,说不定连孩子都生了,得抱着小女儿跟她说,你妈当初那个初恋,帅啊,高中那会儿就有1米85……高大英俊……数学成绩可好啦……英语也好……又会打篮球又会唱周杰伦……周杰伦要是那会儿已经转型不唱歌了,咱女儿不知道他是谁怎么办……”

    悦莹听着我没心没肺地随口胡诌,她忽然也不生气了,就坐在那里,慢慢叹了口气,似乎是被我哄住了。

    其实我经常这样自己哄自己,忍忍就过去了,忍忍我就忘了,只需要忍一忍……忍一忍……就像当年乍然知道父母的噩耗,我在半夜一次又一次哭醒,可是白天在人前,我得忍着,再伤心我也得忍着,爸爸妈妈是不会回来了,我怎么伤心也只能自己忍着。没有人知道我曾经遭受过什么,我一遍遍地骗自己,忍一忍就过去了,我得忍着……所以再大的苦我也能忍下来,还能坏到哪里去,最坏的事情早就已经发生了。

    亦舒说过,忍无可忍,从头再忍。如果不忍,我早就活不到今天,如果不忍,三年前我大概就已经死了。

    我估计是我眼睛里的神色吓着了悦莹,很久以前那段日子,我在照镜子的时候,通常都被自己眼底的凄怆吓一跳,可能现在我又露出那样的眼神来。所以她忽然伸手抱住我,对我说:“童雪,你要是觉得难受,要不哭一场吧,啊?哭一场。”

    我反倒咧嘴冲她笑了笑:“我不难受,真的。”

    她重重地在我背心里拍了一把:“你这样子才叫真难受,搞得我心里都不好过起来,讨厌!”

    【六】

    没什么,真的没什么,我睡了一觉起来,就把萧山忘诸脑后,因为莫绍谦给我打了一个电话。他来了,我再没多余的心思去想萧山了,我得全心全意应付莫绍谦。

    我从学校打了个出租车去别墅,一路上都有些不安,莫绍谦最近似乎对我冷淡了,近半年总是隔上一两个月才来一趟。这不知道是好现象还是坏现象,因为我拿不准他是不是真的开始厌倦我了。

    刚进别墅的大门我就吓了一跳,管家正站在偌大的客厅中央指挥人拆吊灯,还有一堆工人正在抬家具。大家都在忙,连可爱都蹲坐在落地窗前,似乎正看得眼花缭乱。拆吊灯的人全神贯注,管家更是,仰着头只顾叫:“慢一点,慢一点,先拆这边的坠子……那个不能动……轻一点……”

    这盏枝状水晶大吊灯可是莫绍谦的心肝宝贝,莫绍谦就爱收集灯。这盏灯是他去欧洲度假的时候看上的,特意带回国来。我还在发愣,可爱率先发现了我,它摇着尾巴,冲着我汪汪大叫起来。管家一回头这才看到我,连忙对我说:“莫先生在楼上。”

    二楼安静多了,只有两个工人在轻手轻脚拆着墙上的油画,瞧这架势真像是要搬家。我忐忑不安地走到书房去,没看到莫绍谦,我又到主卧去,敲了敲门,听到他说:“请进。”

    进去还是没看到人,原来他在衣帽间,出来的时候还在扣着西服扣子。见着我,他果然立刻挑起眉头:“眼睛怎么了?”

    我摸了摸那颗泪痣似的伤痕:“前阵子弄伤了。”

    他没再多问,对我说:“去把你的东西收拾收拾。”

    我有点发愣,拿不准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他大概看出来了,又说:“要用的东西都带上,给你搬个家,这房子我打算重新装修,快点,忘带什么都不准再回来拿。”

    才搬进来刚两年怎么又要装修?

    我一边跑回房间收拾东西,一边又在心里“问候”莫绍谦的祖宗十八代。丫一年能在这里住几天,还这么能折腾。

    没办法,有钱人都是大爷。

    晚上的时候,我已经在市中心高层偌大的餐厅里吃晚餐了,我搞不明白为什么莫绍谦忽然决定搬家。不过既来之则安之,连可爱都照例有一间它自己的房间,和主卧一样正对着这城市内环唯一的天然湖泊,不过太高了,远远的湖面望下去似乎一块溅着碎白的硕大翡翠。可爱一定不喜欢住在这么高的地方,它蹲在玻璃前忧郁地呜咽着,估计有恐高症。

    我的房间在二楼,就在主卧的对面。我特别反感的就是我房间里的浴室,整面的落地玻璃,竟然既没有窗帘也没有窗纱,无遮无拦,对着空阔的天际线。

    虽然明知这么高的地方外面不会有人能偷窥,但我仍旧不舒服。所以吃过晚饭后,趁着莫绍谦在书房工作,我拿着浴袍浴巾,偷偷溜到主卧浴室去洗澡。

    锁好门后我才放心地打量这间浴室。还是资本家会享受,下沉式浴缸大得跟游泳池似的,电脑控制按摩程序。架子上更搁了长的短的无数条浴巾,还有齐刷刷一大排浴盐,都是莫绍谦一直用的那个牌子。

    真是舒服啊……当我把自己沉浸在温热的水中,无数负离子气泡冲上来按摩着我的皮肤,手边还有遥控器,随手一按,面前巨幅的百叶窗缓缓显出微光,竟然整体皆是LED显示屏,音响效果更是一流,杜比环绕立体声。

    我找到付费频道,刚看了两集《网王》,就快要睡着了。

    如果能淹死在这浴缸里,大约也是很奢侈的一种死法。

    不过我肯定没那个福气。

    有一只手伸过来搁在我脖子上,指端微凉,让我被水浸得舒展的皮肤顿感战栗。我明明将浴室门反锁了,我连说话都不利索了:“你怎么进来的?”

    “衣帽间还有一扇门。”

    我真是麻痹大意,竟然没有发现还有一扇门。水瞬间向上浸了几分,莫绍谦的体积真不小,一下来我竟然就觉得这泳池似的浴缸都逼仄起来。我垂着眼皮都不敢看他,其实也不是没看过,但这样的坦然相对我只是不习惯。我知道他身材不错的,他有私人的健身教练,有钱,所以什么都有。

    他伸出手臂搂住我,我被迫紧贴在他胸前,清楚地听到他的心跳声。我有些无力地乞求他:“别在这里……”

    我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但更让我担心的事情发生了,他的手指摩挲着我眼皮上那道伤痕,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的语气很平静,每当他要发怒的时候,他的语气就平静下来。我知道这个时候万万不能再招惹他,所以乖乖地回答:“去看比赛,不小心被同学的手机砸到了。”

    “篮球?”

    “不是,机器人。”

    他改为用手指摩挲我的耳垂,搂着我的那条手臂却在不动声色地加重力道。我被他箍得喘不过气来,我真怕他一怒之下把我按在浴缸里淹死,或者用浴巾把我给勒死,要么把我远远扔出窗外摔死……所以我心惊胆寒地抱着他,磕磕巴巴解释:“我真不是故意的……医生说眼睛上不能用防疤痕的药……”

    出乎我的意料,臆想中的雷霆大怒并没有爆发。大概是因为听到外边他的手机响了,这么晚了还打电话来,八成是秘书。一定又是有要紧的公事,他放开我起来,我连忙替他披上浴袍,自己也随便裹了浴巾,一边走一边替他系带子。等我把他袍子上的带子系完,他也已经拿到手机开始接电话了。

    我很乖觉地抱着浴巾退出去,还没走到房门,已经听到他说:“吃过了……刚才在洗澡……”

    这样家常的语气非常罕见,电话那端的人可想而知是他妻子。我的脚步不由得滞了滞,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慌乱。每当这种时候我就想起自己可耻的身份来,羞愧和难堪让我慌不择路,匆匆逃离。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忘了开灯,就在黑暗里呆坐了半晌,头发也忘记吹干,一滴滴往下落着水珠,有些落在我的手背上,冰凉的,像是眼泪。其实我好久没有哭过了,现在更是哭不出来,我连眼泪都没有了。

    也不知道坐了多久,天花板上的灯忽然亮了,刺得我眼睛一时睁不开。我本能地用手挡住那刺眼的光线,看到莫绍谦走进来,问我:“怎么在这儿坐着?”

    我冲他笑了笑,朝他撒娇:“抱我。”

    既然做二奶就得有做二奶的样子,讨金主欢心是最重要的。该撒娇的时候就得撒娇,就像可爱一样,一见到莫绍谦就摇头摆尾,因为这样才有好日子过。

    每次莫绍谦都会用所谓公主抱,就是迪斯尼电影里常见的王子抱公主的那个打横抱。可惜他不是白马王子,我也不是公主,有些时候,我宁可自己是调着毒药的巫婆。

    就好比现在,我被他抱回主卧,横放在他那张KINGSIZE的大床上,而他却从相反的方向支起手臂看着我。这个古怪的姿势让我觉得很别扭,在我的眼里,他的脸是个倒影,而在他眼里,我不知道自己会是什么样子。可是他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在那双颠倒过来的眼中,他的目光又渐渐深沉,就像那次一样,那目光仿佛透过我的脸,就如同看着一个陌生人。大约是这样全然陌生的相处令我觉得不安,或者是他的目光让我中了蛊。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喃喃地问:“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爱到无路可退,爱到无力自拔……即使无法拥有她,也希望透过别的方式来自欺欺人……”我的声音低下去,我被我自己的胆大包天吓着了。

    他冷淡地打断我:“你电视剧看多了吧?成天在胡思乱想什么!”

    他起身拉开被单,躺下去不再理睬我。这是很明显的逐客令,我犯了大忌,或许我是故意的,因为最近我太难受了,我故意想在那压力上再加上一点儿,好让它达到临界点而有借口崩溃。但我最愚蠢的是挑错了对手,他只用一个简单的肢体动作就提醒了我,他是我惹不起的。我厚着脸皮靠拢他,讨好地凑上去亲吻他的颈窝。那里是他最敏感的地方,可是他无动于衷背对着我,全身都散发着戾气,冰冻三尺,拒人于千里。我像可爱一样在他身上蹭来蹭去,也没半点用处。他一直对我的身体很有兴趣,但今天我显然过分了,所以他一点兴致也没有了。

    我在心底直发怵,终于放弃了一切努力,灰溜溜地下床打算回自己卧室去。

    脚刚踏到地板上,忽然听到他问:“你最近没去看你舅舅?”

    我不可抑止地发抖,用力控制自己牙齿不要格格作响,或者抓住身边的花瓶朝床上的那个人扔去。这个魔鬼,这个魔鬼,他永远有办法在一秒钟内让我失控,让我痛悔自己刚才做过的事。我的十指深深地扣进掌心,我脸上的肌肉一定扭曲得可怕,我用尽力气呼吸,才能让自己不歇斯底里尖声大叫。

    “你回自己房间吧,”他不咸不淡地说,“我要睡了。”

    我努力控制自己,让自己能正常地迈动双脚,重新走到床边。他终于转过身来,看了我一眼,“脸色这么难看,很伤心?”

    我用尽全部的力气,才对他笑了笑。

    他神色冷淡:“笑不出来就不要笑,比哭还难看。”

    我一声不吭重新爬上床,试图再次腻到他怀里。但他头也没回就把我推开,我又试了一次,他又一次将我推开,我试了一次又一次,他一次又一次推开我。而我只是靠过去,然后麻木地等着他那重重的一下子,就像是谁有拳头捶在我的心窝里,起初我还觉得疼,到后来就渐渐地不觉得了,一下子,又一下子……像是钝器击过来,更像是个机械的钟摆,任由命运将我拨过来,拨过去。

    最后他大概不耐烦了,用的力气稍大,我一下子撞在了床头柜的台灯上,哗啦一声台灯滚落,我本能地连滚带爬扑下去,想要抱住台灯,可是没有抢到它。因为用力过猛,额头磕在了床头柜的铜把手上,火辣辣的疼直往脑门子上窜,而台灯咣啷一声在地上摔得粉碎,苏绣灯罩滚出了老远,青花瓷瓶的灯柱真正碎成了一地碎碴。他房里的东西素来不便宜,尤其是灯。

    我心惊胆寒地望着那一堆碎片,连额头的伤也顾不上,我记得可爱小时候不听话,成天在别墅客厅里乱窜,结果打破了一盏古董台灯,他知道后气得只差没把可爱送人。可爱平常在他心里比我可重要多了,这台灯如果真是古董,我还不如往窗子外头一跳,一了百了。

    他已经趿上拖鞋朝我走过来,也许真会把我往窗外一扔,我急得大叫:“我不是故意的……”

    “过来!”

    我非常没出息地哀求:“我真不是故意的……”

    他越走越近,我往后连退了几步,他的脸色越发难看,伸出手来拉我:“别动!”就在这时,我脚下一绊,不知道怎么就整个人倒栽滑倒,倒地的瞬间宛如万箭穿心,疼得我大叫了一声。我一定是摔在了那些碎瓷片上。冷汗涔涔地冒出来,凌迟也不过如此。我的背像裂开了似的,又像扎着一万根钢针,一吸气就疼得眼前发虚。我终于哭了,借着这个机会,我的背疼得要命,心也疼得要命,我实在是忍不住了,眼泪终于涌出来了。

    莫绍谦已经蹲下来:“叫你别动!”

    我一句话也不能说。他把我的背翻过来,似乎想要查看我的伤势,然后他动作似乎顿了一下。一伸胳膊就把我抱起来,直接出了房门,可爱已经听到动静冲出来,冲我们汪汪叫,我看到自己鲜红的血滴在地板上,滴在可爱雪白的长毛上,可爱叫得更凶了。我有晕血的毛病,一看到血整个人就瘫在莫绍谦怀里了。管家也闻声出来了,一见这情形吓了一跳。连忙打电话给司机,莫绍谦已经抱着我搭电梯下楼去了。

    我们到地下车库的时候司机还没有到,莫绍谦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把车钥匙拿在手里,他把我放在后座:“趴着!”然后他自己开车。

    我像只乌龟一样趴着,车子每一次细微的颠簸都让我痛不欲生。我已经不哭了,就趴在那儿等待着每一次疼痛袭来。每一次疼,都让我痛不欲生,反倒让我脑子空明,什么杂念都没有了,我一声也不吭,因为连呼吸都觉得震动得疼。等红灯的时候莫绍谦终于回头看了我一眼,大概怕我死了。他在我身上花了多少钱啊,我要是死了他的投资就打了水漂。他这么精明的资本家,怎么可以蚀本。

    终于到了医院,我已经疼得有气无力,两只耳朵里都嗡嗡响,像是有一百只小蜜蜂在飞。我趴在急诊室的推床上,在一百只小蜜蜂的吵闹声中,听着他在和医生说话:“不行……她是疤痕体质……”

    是啊,我是疤痕体质,这下子我可能要变鳄鱼了,或者蜥蜴……反正是背上有鳞的那种。医生们把我又重新推进电梯上楼,进了一间手术室,给我打了麻醉。我的意识渐渐模糊……也许我睡着了一小会儿,也许并没有,我只是打了个盹……反正我清醒的时候,医生还在清理我背上的伤口。我脸正对着一个不锈钢盘,里头有一堆带血的瓷碎片。医生时不时用镊子夹着一块碎片,“铛”一声扔进盘子里。

    这声音太惊悚了,我吓得又把眼睛闭上了。

    我今年又不是本命年,为什么这么倒霉呢?

    背上的伤口缝合完毕后,我才被推出了手术室。管家终于赶到了,手里还提着一个大袋子。我本来不知道他拿的是什么,等见到莫绍谦的时候我才想起来,我和莫绍谦都还穿着睡衣拖鞋。

    我倒没什么,反正睡衣已经被医生剪开了,现在背上全是纱布。但是平常永远是衣冠楚楚的莫绍谦,穿着睡衣拖鞋站在医院里,那情形还是挺滑稽的。

    他去换了衣服出来,看我还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于是说:“跟个刺猬一样,活该。”

    我趴在那里,可怜兮兮地问:“你气消了没有?”

    我倒不是想施苦肉计,可是既然已经这样了,还是尽量博得他的同情才划算,但他似乎一点气也没消,因为他的声音很平静:“雍正窑,还是仿宣德的青花,你就这么砸了一个,暴殄天物。”

    拿雍正窑改制成台灯,到底是谁暴殄天物?我又不是故意,再说要不是他推我,我会撞到台灯上吗?讨他欢心太难,但惹他生气又太容易了。我扎了一背的碎瓷碴儿,也没见他消停一下,因为雍正青花比我宝贵多了。

    因为没伤到神经,我留院观察了一个小时,就出院回家了。司机来接我们,在路上麻药的效果就渐渐散去,疼得我直哼哼。我真成乌龟了,背上背着厚厚的纱布,就像一层壳。莫绍谦也不管我,我自己跟在他后头,走一步就疼一下,进电梯的时候我佝偻着身子,和老太太似的。回家后我吃了两颗芬必得也没用,在床上趴了大半夜也睡不着。因为夜深人静,背上的伤口似乎更疼了。

    就在我辗转反侧的时候房门被推开了,睡灯朦胧的光线里看到是莫绍谦,我从枕头上昂起头来看着他:“怎么还没睡?”

    他更没好脸色了:“你吵得我睡得着吗?大半夜不睡在哼哼什么?”

    我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我的房间跟他隔一条走廊呢,两边门一关,他还能听见我哼哼?他又不是可爱,怎么能比狗耳朵还灵?

    他从门口消失了一会儿,不一会儿又重新回来,端着一杯水,先往我嘴里塞了颗药丸,然后把那杯水递到我唇边。我被迫把大半杯水都喝下去了,才问:“你给我吃什么了?”

    “吗啡,癌症三期专用止痛剂。”

    我抓着他的胳膊:“你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他没有说话,在一瞬间我哆嗦了一下,忽然想到,他不会有癌症吧?这东西怎么听也不是常备用药,而他随时就能找出一颗来给我吃。我抬起头来看着他,一个精神这么好的人,应该不会有癌症吧?

    他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冷笑了一声:“你很期望我死?”

    “没有。”

    否认并没有让他放过我,他一下子就将我用力按住,背上的伤口疼得我差点尖叫,但他几乎是立刻已经用唇堵住了我的嘴。我要叫也叫不出来了,就像被人按在烙铁上,背上肌肤一阵阵被剧痛绷紧。我没有挣扎,挣扎也不过让自己更疼。我疼得快昏过去了,药效却渐渐起了作用,我的身体不再听我的使唤,它像是一具沉重的躯壳,我无法再指挥它。就像那天晚上一样,要哭又哭不出来,全身没了半分力气,身上像压着一块巨大的石头,又像是溺在水里,不停地往下沉,往下沉,却挣扎不了……

    挣扎在药性与疼痛之间,我也许喃喃地说着话,或者叫着妈妈……妈妈救救我……妈妈快来救我……可我心里明白妈妈不会来了,妈妈已经死了。她和爸爸一块儿死了,两个人血肉横飞,连脸都模糊得让我认不出。

    我没有哭,就是喘不上来气,手想要凭空地抓挠到什么,也许什么都没有。给我温暖给我安宁的那个男孩子也已经走了,他对我说:“我们分手吧。”然后就转身离开了我。

    我一阵接一阵地喘息,就像是要死了,三年前我也死过一回,我割开自己的静脉,然后把手放进浴缸的温水里,看着血在水中浸润开来,渗透了整个浴缸,水全变成红色。我一直忍着,可是我晕血,后来就昏过去了。我本来应该死的,如果不是水漫出了浴室的地面,可爱突然狂吠起来,惊动了人。我在医院被抢救过来,输了不知道多少血,据说把血库我这个血型的血都快用完了,医生做了长达十余个小时的手术,试图修复我手腕上被割断的神经,可是并不成功,我的左手从此失去了力气,只能做些不需要灵活不需要技巧的动作。

    我曾经意志坚定地求过死,可是死神没有眷顾我,连它也放弃了我。

    药效让我眩晕得想吐,天花板在瞳孔中扭曲变形,我那残存的理智在崩溃的边缘,忍一忍……也许再忍一忍就过去了……每次我都这么想,可是莫绍谦却扳过我的脸,他的眼神凌利得像是正在捕猎的豹,似乎要用眼神就将我拆解入腹,他的手真冷,冷得我直哆嗦。我用尽了力气想把脸扭到一边,他又扳了回来,我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劲,一口就狠狠地咬在他手上。血的腥甜在我口腔中弥散开来,他也没撒手。

    他真是像某种肉食动物,把对方撕咬得奄奄一息,却轻蔑地不顾及自己身上会有何种伤口。

    我不知道是昏过去还是睡过去了,药效最后让我丧失了一切知觉,不论是疼痛,还是憎恶,它们都不再出现。我陷入无边无际的黑暗,那里温柔而安全,不会再有任何伤害。

    【七】

    天亮后我重新进了医院,医生又一次把我背上的睡衣剪开,因为有几道伤口迸裂,血粘在衣服上,他们不得不重新清洗伤口然后缝合。这次的麻醉剂量似乎不够,我疼得咝咝吸气。医生一边用镊子穿针引线,一边问我:“怎么弄成这样?”

    “睡着了……不小心……翻身……”

    “怎么翻能把伤口都迸开?鲤鱼打挺?”

    我疼得没力气说话,这才知道上次是美容医生替我做的缝合,因为莫绍谦坚持,怕普通外科缝合会留疤痕。这次也是美容医生重新做缝合,不过医生让我住院,说伤口有发炎的趋势。

    我被送到病房挂抗生素,还记得打电话给悦莹,让她帮我请几天假。结果下午没课,悦莹特意到医院来看我,她被我的伤吓了一跳:“你到酒吧跟人打架了?真像被人在后头砸了一酒瓶。”

    “我会去酒吧吗?”

    “也是,你要去酒吧肯定也叫我一块儿。”她似乎想到什么,脸色忽然严肃起来,“你男朋友不是来了吗?这伤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忙说:“我把台灯撞地上了,然后又被电线绊倒,正好栽在台灯的碎瓷片上了。”

    “啊?你最近怎么这么倒霉?”

    我苦笑:“我也想去算算塔罗啊星座什么的,看看是怎么回事。”

    悦莹在病房陪了我一下午,直到赵高兴来接她。赵高兴还给我买了一束花来,说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收到男孩子送的花,以前跟萧山谈恋爱那会儿还小,他没买过花给我。所以今天我收到赵高兴的花还有点遗憾:“第一个送花给我的竟然是你。”

    悦莹叫起来:“不会吧,你男朋友没送过?”

    我想了想:“真没有。”

    莫绍谦这几年送过我很多礼物,衣服也不少,就是从来没送过我花。我记得他送我的第一份礼物好像是项链,那时候我根本不识货,盒子被礼物纸包得很精致,我还以为里头是一本精装版的书。拆开包装纸打开那蓝色盒子,只觉得光芒璀璨,漂亮夺目得几乎令人窒息。我压根不知道那项链到底有多贵,只是连忙合上盖子,推托着还给他了。

    那时候我是真有勇气,就跟小言里的女主似的,以为不爱就是不爱,傻乎乎地敢撕支票敢不要钻石,只因为他不是我要等的那个人。

    悦莹说:“你男朋友不是挺有钱的嘛,怎么连玫瑰都没送过你一朵?”

    我说:“大概他不爱我吧。”

    悦莹撇嘴:“撒谎精!不爱你还春天带你去看樱花,冬天带你去泡温泉?”

    我勉强笑了笑:“那都是去年的事了,去年他挺闲的。”

    悦莹仔细瞧了我一眼,然后把赵高兴轰出去,随手关上病房门,才跑到病床前来跟我咬耳朵:“你跟他吵架了?”

    “没有。”

    我连现在他在哪儿都不知道,早上还是管家送我来的医院,他也许一气之下拂袖而去,从此就再不见我了。但我觉得他没这么便宜放过我,所以我无精打采。

    悦莹仍旧很狐疑:“不会是为那个萧山吧?”

    我突然打了个寒噤,昨天晚上我都说什么了?痛极之中我好像叫过妈妈,我有没有叫过萧山的名字?虽然死死压在心底的那个名字一直呼之欲出,或者根本就在意识混乱中真的叫出了口。因为我曾经在实在忍受不住的时候想过萧山,我曾一遍遍想着他的样子,我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哄着自己,我想如果能再见着萧山,如果他知道,他一定会保护我,不再让我受任何凌辱。

    我一直拿他来骗自己,在忍不下去的时候,在觉得绝望的时候,我就拿他来骗自己。我还有萧山啊,就算我们分手了,但如果他知道,他也一定不会眼睁睁看着我被人欺负。我把他搁在心里最底下,就像一个穷孩子,藏着块糖,层层包裹的糖,我知道它在那里,不用尝我也知道它是甜的。

    三年不见,连自欺欺人如今都变得可笑,他终于和林姿娴走到了一块儿,我还有什么呢?撕开一层一层的糖果纸,里面早就空无一物。

    悦莹大概觉得我脸色不定,以为自己是猜着了,所以批评我:“你真是活该,不就是个初恋,你都有男朋友了干吗还惦记着他?你男朋友对你多好啊,送你的东西净拣好的挑,有空还带你出去玩。他不就是工作忙点,不能时常来看你?做人要有良心的,你这样不知足,当心天打雷劈。”

    我没说话,悦莹有点生气,戳了我脑门子一下:“最恨你这样子,我可讨厌吃着碗里惦着锅里了,你要真放不下那个萧山,你就跟你男朋友分手,痛痛快快去把萧山追回来。”

    “我跟他分不了手。”我筋疲力尽,像是在对悦莹说,又像是在对自己说,“我没办法跟他分手。”

    “那就把心收收。”悦莹恨铁不成钢,“好好对人家。”

    心?

    莫绍谦又不要我的心。我只能等,等他厌倦,等他腻了,等他不再对我有兴趣了,等他放过我,等他忘记我。

    我等了已经快三年了,装乖卖俏,弄嗔撒娇,不管我怎么样,他还是那个样子。我把浑身解数都用完了,然后黔驴技穷。有时候他很容易生气,可是生完气后,他仍旧不肯将我一脚踹开,让我滚蛋。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他到底看中我什么呢,难道是我这张脸?

    或许他爱过一个人,爱得很深,却没办法和她在一起,而我凑巧跟她长得很像?电影电视里都这么演,小说里也经常看到这桥段,但昨天我试探了,结果他真怒了,他生气不是因为我猜中了,而是因为我竟敢试探他。

    大部分时候我都觉得他把我当成是个玩意儿,他耐着性子看我能使出什么招数来,从起初的大哭大闹,拼死拼活,到后来的故意逢迎,处处小心。他就像是个看戏的人,在一旁冷眼,而我是罐子里的蟋蟀,被不时地逗弄一下,然后嚯嚯叫着,找不到敌手。

    我看不透莫绍谦,而他却知道我的死门在哪里。这从来不是一个平等的游戏,我又如何可以跟他分手?

    只有他可以选择不玩了,而我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

    第二天,悦莹和赵高兴又来看我,这次跟他们一块儿来的还有慕振飞,他也买了花来,我觉得很幸福:“住个院你们个个都送我花?上次我住院你怎么不送我?”

    慕振飞说:“上次我们还不熟嘛。”

    熟了就可以送花?这是什么逻辑?

    最后还是悦莹告诉我:“你别听他的,今天上午他在他们学校做报告,这花是一个学妹在后台送给他的。人家小姑娘含情脉脉,结果他跟人家说,正好,我有位朋友住院了,这花我可以转送给她么?把人家小姑娘气得,都快掉眼泪了。”

    我听得哈哈笑,牵动背上伤口都疼了,果然,慕振飞还是那样子,踩着一地玻璃心的碎片然后浑若无事。

    我们四个人在一起总是很热闹,莫绍谦的司机给我送晚饭来了,敲门我都没听见,直到他推开门我才发现有人来了。司机的表情似乎也挺意外,大概是没想到病房里会有这么多人。但他马上猜到这些都是我的同学,所以也只是稍作打量,只是他似乎连看了慕振飞两眼。也不奇怪,慕振飞长得实在是太标致了,走在大街上估计都有星探想拉他去拍广告。司机将保温桶搁在床头柜上,对我说:“童小姐,这是鱼片粥,您趁热吃。”

    我道了谢,司机礼貌地对屋子里其他人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然后就退出去了。

    赵高兴问:“那位是什么人?”

    悦莹知道,有次她看到司机来接我,所以她替我答了:“童雪男朋友的司机。”

    赵高兴被吓了一跳:“童雪,你有男朋友?那你跟老大是怎么回事?”

    我斜睨了一眼慕振飞,他露出那迷人的小酒窝:“我不是早告诉你们了,我和童雪是普通朋友,你们谁都不信,现在信了吧。”

    根据我资深八卦的经验,当事人越否认绯闻,这绯闻就闹得越厉害,所以我又狠狠瞪了慕振飞一眼,真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成心。

    我没想到萧山今天也会来医院。那时候天已经黑了,悦莹他们都已经走了,护工也去替我买橙子了,我一个人在病房里用PSP玩飞车,正要车毁人亡的紧要关头却听到敲门声,我还以为是护工回来了,于是头也没抬,只顾忙着玩游戏:“请进。”

    脚步声很轻,我忽然想到什么,我以为我是听错了,或者我是在做梦,原本按着按键的手指,不知不觉就松开了。

    隔了这么多年,我仍旧可以听出他的脚步声。

    屏幕上的游戏已经OVER了,我过了好几秒钟才抬起头来,真的是萧山。他仍旧穿着一身轻便的运动衫,手里还拎着一袋东西,病房里的白炽灯亮得惊人,而我只觉得他又高又远,站在那里,仿佛遥不可及。

    我终于听到自己的声音:“怎么是你?”

    他对我笑了笑:“昨天高兴说你病了,正巧我姥姥在这里住院,我天天都来看她。本来也不知道你住哪间病房,幸好护士帮忙查到了。”

    他把纸袋放在床头柜上,上头有蛋糕店的徽图字样,他说:“就在医院附近随便买的,不知道好不好吃。”

    他还记得我生病的时候就喜欢吃甜食,但我可不敢自作多情,也许就像当年我们说好的,分手还是朋友。

    我冲他笑了笑,终于找到一句话问他:“林姿娴呢?她还好吗?”

    他顿了一下,才说:“她今天有课。”

    我觉得我自己很坦然地看着他,就像什么事都不曾发生过。我明明是硬撑,可是比这更难的事我都已经撑过去了。

    病房里重新安静下来,因为我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他大约也觉得有点尴尬,所以没过一分钟就说:“那个……我晚上还有事,我先走了。”

    “我送你。”

    “不用,你是病人。”

    他走了大约有两三分钟,我才一骨碌下了床,直接出病房,一口气跑到走廊尽头去,我知道那里有个小小的天台,可以看到楼底下。

    楼前的院子里全种着洋槐树,这个时候叶子都落尽了,细细的枝桠横斜在路灯的光线中,像透明的玻璃缸中飘浮的水藻。我一眼就在水藻的脉络里找到了那熟悉的身影,虽然那样远,虽然这么高,但我看下去就找到了。那走路的样子我一眼就看到了,是他。

    他走的并不快,背影显得有些单薄,这三年他一点也没有胖,只是又长高了。夜里的风很冷,但我一点也不觉得,就像当年每次快要上课的时候,我总是站在教室外的走廊,看着他从操场上跑回来。

    那时候他总会抬起头,远远冲我笑。

    只要他对着我一笑,我觉得连天都会晴了。

    那是我的萧山啊。

    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拐弯的地方,就像每一次梦到的那样。脚下的水泥地开始发硬,然后又开始发软,我像踩在棉花上,有点站不住的感觉,背上的伤口也疼,风吹得我瑟瑟发抖。

    我却一直站在那里,站到连自己都觉得骨头冷透了,才回病房去。护工已经回来了,正到处找我。她看着我打着赤脚走进来,吓了一跳,忙给我打水让我洗脚。

    我把脚泡在滚烫的水里,脚被烫得像针在扎,但我一动不动。我想着萧山,想着他呆在这病房里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其实他就来了那么一小会儿,但只需要一秒钟,他就能让我觉得生不如死。

    他拿来的蛋糕我没有吃,我怕我尝一口都会哭,或者会发狂做出什么事情来。所以我把蛋糕全送给护工了,她挺高兴,拿回家去给她女儿吃。

    从前萧山给我什么,我都会当宝贝一样藏起来,哪怕是一块橡皮,一个书夹。但现在我得对我自己狠心点儿,因为他不再是我的了。我得忘了他,无论如何,我都得忘了他。

    萧山说他天天来看姥姥,我却一直再没见过他,我也没勇气去查他姥姥住在哪个科室哪间病房,虽然姥姥当年那么疼我,但我避萧山都来不及。悦莹和赵高兴虽然老来看我,但我不想向她打听萧山。

    我会忘了他的。

    出院那天我连悦莹也拦住了,因为莫绍谦竟然打了电话,说来接我出院。

    我当然知道他不是特意来接我出院的,因为我虽然天天看八卦小报,偶尔我还看财经新闻。他的公司要收购本地的一家科技公司,我估计他是来主持大局的。但他顺便来接我,我还是觉得挺受宠若惊的,上次我让他那么生气,我还以为他要把我一搁半年不理会,就是俗话说的“冷藏”。

    我从来没有在电视上看到过莫绍谦,连财经新闻都很少会有他公司的名字出现,即使出现也是轻描淡写的消息,比如这次规模并不大的收购。莫绍谦是个低调的资本家,从来不乱出风头。所以我挺好奇他上次为什么跟苏珊珊搅到一起,还十指紧扣过马路,这太不像他的作风了。

    到家之后,司机追上来递给他一个袋子,他这才想起来似的,转手递给我:“给你的。”

    好像也成惯例了,他每次生完气就会送份礼物给我,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用意,大约他习惯了用这种方式下台阶,表示他已经不再跟我计较。

    我接过去:“谢谢。”

    正要把盒子收起来,莫绍谦忽然问我:“不打开看看?”

    我顺从地把盒子打开,是宝石戒指。这红宝石颜色不浓,虽然有指甲盖那么大,但估计价格也不会太贵。戒指镶的样式倒挺华丽,密密匝匝的碎钻众星捧月,真像某部电影里的那只鸽子蛋。

    我把盒子关上,才看到他似笑非笑的样子,又不知道他在笑什么。

    那部电影倒是我和他一块儿看的,当时是国庆长假,我陪他在香港。那天正好他生意谈完,在酒店喝过下午茶,两个人难得偷得浮生半日闲。不知道怎么就说到看电影,于是就去看了《色戒》。电影是广东话版本,我一句也听不懂,中间还睡着了。等我醒的时候就看到大银幕上汤唯的特写,她怅然地坐在一辆黄包车上,伸手抚摸着自己风衣的领子,我就留意她手指上那枚很大的戒指,而她神色淡远漠然,不知道是在想什么。

    我睡得都稀里糊涂了,就知道没一会儿电影就结束了,回去的路上莫绍谦问我:“电影好看吗?”

    我想了半天,才说:“戒指很大很漂亮。”

    他也不是没送过我戒指,低调的六爪镶,指环上照例刻着我的名字。说实话再好的钻石也是石头,我经常想那些刻了名字的钻戒到时候卖得掉吗,不行的话是不是我只能卖裸钻了。我把戒指放到保险柜去,莫绍谦似乎不经意地拍了拍保险柜:“这里头装了多少了?”

    我有意娇嗔:“还不都是你送的。”

    他扬起眉头:“但你平常都不戴。”

    我实话实说:“你送我的都那么珠光宝气,我一个学生,难道戴着上学?”

    他似乎笑了一声,把我拉到他怀里去,有时候他喜欢抱我,就像抱可爱,但他每次都箍得太紧,让人喘不过气来。他的气息就拂在我脸旁,痒痒的让我觉得难受。他说:“今晚给你个机会好了,我们出去吃饭。”

    他自己动手给我挑衣服,这还是第一次,我觉得他心情非常好,肯定是公事挺顺当的。通常这时候我都会乖乖地哄他高兴,他高兴了我的日子也好过些。他给我选了一条宝蓝的低胸晚装裙子,然后说:“配去年我送你的那套蓝宝石首饰。”

    等我换了裙子出来,他连鞋都替我挑好了。

    其实我买衣服挺没算计的,有时候跟悦莹逛逛,有时候跟同学去淘小店,三十五十的T恤都挺漂亮。但莫绍谦嫌我品味差,所以好多时候就是店里送了目录来,我随便一划拉。反正这些名店服务都非常细致,只要我在那里买过一次衣服,号码什么他们都记得很详细。

    鞋是细高跟,我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还买过这双鞋,穿上后整个人都摇曳不定,唯一的好处是终于不比莫绍谦矮太多了。

    他太高,我如果穿平底鞋,永远只能仰望他。

    他带我去的餐厅也是新开张的,这座城市最高的建筑,半在空中的全玻璃地板餐厅,有恐高症的人一定不适应。好在餐厅时时放出干冰,整个地板似乎陷在云雾之中。

    餐厅经理亲自出来招呼我们,还送了香槟,我们坐的位置正好对着棋盘似的街市,这么高俯瞰下去,一切都缥缈得好似布景。莫绍谦已经看完菜单,交给侍者:“就特别推荐吧。”

    侍者问:“莫先生,是否立刻上菜?”

    莫绍谦似乎有点漫不经心:“还有位客人,等他来了后再上菜。”

    我没想到除了我们还有别人,能让莫绍谦等的人,真是架子大。我忽然有种不妙的预感,我想他不至于无聊到真介绍苏珊珊给我签名吧?

    【八】

    让我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莫绍谦等的那个人,竟然是慕振飞。

    服务生引着他走过来的时候,我都傻了。

    我还以为我看错了,要么是放干冰放得我都有幻觉了,可那人真的是慕振飞。虽然他穿了西服,虽然他看上去很让我觉得陌生,但他就是慕振飞。

    慕振飞似乎也意外极了,但他只看了我一眼,然后就转过头看莫绍谦。

    莫绍谦坐在那里没有动,只淡淡道:“坐吧。”回头吩咐服务生,“可以上菜了。”

    我已经不太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什么了,只觉得不敢抬头,两只手拧着餐巾,就像那餐巾是我自己的脖子似的。这是我头一回和莫绍谦在一起的时候遇见我认识的人,羞耻心让我有点透不过气来,我鼓起勇气说要去洗手间,但莫绍谦根本没有理我,他不动声色,只看着慕振飞:“这个寒假你回公司实习,我已经交代过世邦,他会让人带着你。”

    “寒假我约了登山协会的同学,要去爬山。”

    莫绍谦的声调似乎非常平静:“爬山?去年在珠峰受的伤还让你记不住教训?你这么做是对董事会不负责任。”

    “有你对董事会负责就足够了,董事长。”

    “你别以为惹我生气我就会放任你去不务正业,不管你有多少借口,这个寒假你得回公司实习。”

    慕振飞看着他,忽然笑了,他笑起来还是那样帅,露出迷人的小酒窝:“到时候再说吧。”

    他们两个人谁都没有理我,都只是跟对方说着话。但我却像呆在冰窟里似的,连指尖都凉透了。

    服务生开始上菜,替我们斟上酒。莫绍谦终于回过头来,对我说:“你的伤口刚好,别喝酒。”然后让人给我换了果汁。

    我连对他勉强笑笑都做不到,我只想过慕振飞家境应该很好,可是我没想过他会与莫绍谦有关系,而且关系还不浅。

    他会不会是莫绍谦的儿子——不,莫绍谦今年才三十二岁,他不可能有念大学的儿子。那也许是他弟弟,可是为什么又不姓莫呢?

    我虽然对莫绍谦知道的不多,但隐约也听说他父亲是白手起家,正赶上了经济腾飞,从化工厂开始,后来做码头集装箱,一手开创出不凡的基业。可是他父亲正当盛年的时候突然去世,于是,弱冠之龄的莫绍谦被迫从国外中断学业回来,开始主持大局。他原本学的就是工商管理,十余年下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资本家的身世素来都带点传奇色彩,有钱人嘛,TVB拍得都滥了。我对豪门恩怨没有兴趣,其实慕振飞是莫绍谦什么人又关我什么事?慕振飞知道了我的身份,顶多就是鄙夷我,以后将我视作路人罢了。

    我不在乎,我想通了,决定大吃一顿这里的招牌菜。

    饭吃到一半莫绍谦因为接听一个电话,走开了大约十来分钟,座位上只剩我和慕振飞。我一句话也没有说,依旧吃我最爱吃的银鱼羹。慕振飞也没说话,他吃东西的样子真斯文,有条不紊,简直像老师平常在实验室做示范的样子,烧杯试管,样样都摆弄得得心应手,简直让我看得心里发慌。

    莫绍谦回来后也没再跟他多交谈,三个人在餐桌上都安静得出奇,结果就是我吃得很饱,连最后的甜点都吃不下去了。莫绍谦对慕振飞说:“让司机送你回去。”

    “不用。”

    “实习的事,你好好考虑一下——”

    话还没有说完,慕振飞终于显出他很少露出的一面,似乎是有点孩子气的不耐烦:“行了,姐夫,我都知道。”

    我今天晚上被太多五雷轰顶了,所以我都有点麻木了。

    回去的车上我很安分地端坐着,看着车窗外迷离的灯光,这城市的夜景总是这样嘈杂喧闹。我知道是莫绍谦的司机认出了慕振飞,所以莫绍谦才会安排今天晚上的饭局。不知道是谁发明的“饭局”这两个字,真是一个局,以吃饭为借口设下的局。整个晚上莫绍谦都不动声色,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反正我从来看不透他,要猜他的心思真是太累了。

    或者他就是单纯地警告我,离慕振飞远点,其实哪用费这么大的周折,他只要告诉我慕振飞是他小舅子,我保证跑得比哪吒还快。我又不是不怕死,又不是不知羞,所有跟他太太沾边的事,我都会主动自觉回避得远远的,何况是他太太的亲弟弟。

    到家后我讪讪地说:“这种错误我以后不会犯了。”

    他一边解袖扣一边看了我一眼:“这样的蠢事,我也不打算再替你处理第二次。”

    其实真冤枉慕振飞和我了,我敢担保慕振飞对我从来没有过非分之想,我对他也从来没有过非分之想,真的。

    到现在我倒有点害怕慕振飞那个沉着劲儿了,今天晚上他太不动声色了,以前的慕振飞也太不动声色了,我都不知道他是不是早就知道了。我和莫绍谦的不正当关系,我自认为是瞒得很好的,学校应该没人知道,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所有的事也许不过是我一直在自欺欺人。但慕振飞却这样沉着,按一般常理,怎么样他都应该替自己姐姐出头吧?或者莫绍谦也太大胆了,他就不怕小舅子告状,然后太太跟他大闹?我突然心里发寒,因为我想起我当初是怎么认识慕振飞的,他不会早就知道我和莫绍谦的关系,所以故意拿手机扔我的吧?

    这两个男人都深不可测得让我觉得害怕。

    莫绍谦把这事形容为一件蠢事,我也觉得自己蠢极了,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

    莫绍谦朝我招了招手,我像可爱一样磨蹭到他身边,琢磨着还要不要继续对他检讨,或者牺牲一下色相含糊过去。我还在鼠首两端,他却没给我时间继续考虑,他充分把时间利用在我的牺牲色相上。

    莫绍谦走后,我重新恢复平静的校园生活。上课,下课,吃饭,打水,慕振飞似乎也凭空消失了,再不见踪影。悦莹起初对这事还挺纳闷的,我嘻嘻哈哈:“难道真让人替我打一年的开水啊,那是玩笑话,再说他们要毕业了,忙着呢。”

    我没细打听,但这年头大四的学生,哪个不忙得要命,不出国也都在考研,不考研也都在找工作,何况慕振飞这种前程远大的风云人物。谢天谢地我和慕振飞的绯闻彻底成了过去时,我主动缩小了自己的活动范围,也不跟着悦莹和赵高兴他们蹭饭了,为了避免遇见慕振飞。

    我躲的人越来越多,连我自己都不明白到底还要躲多少人,因为见不得光。

    我没躲过去的人是林姿娴,不知道她怎么打听到我的电话号码的,也许是上次吃羊肉时我自己曾多嘴告诉过她。上次我说了太多的话,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记不住我说了些什么,就记得自己滔滔不绝讲个没完,似乎怕一旦停下来,就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事实是可怕的事如果真的要来,挡也挡不住。

    我在寝室里磨蹭了半天,又换衣服又梳头发,眼睁睁挨到不能再磨蹭下去了,才抓起包包下楼,去见林姿娴。

    林姿娴将我约在西门外的一家咖啡店,说是咖啡店,因为主要做学生生意,甜品和饮品价格都不贵。我叫了珍珠奶茶,林姿娴则要了绿茶。服务员把饮料一端上来,我就本能地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奶茶,然后下意识咬住奶茶的那根管子,我情绪一紧张就爱咬东西,比如咬杯子或者咬饮料管,莫绍谦纠正了很多次但我改不过来,一紧张我仍然犯这老毛病。

    这家店我还是第一次来,店不大但音乐很轻柔,这种地方很适合谈话。林姿娴在电话里说想和我谈谈,但我压根不知道她要和我谈什么。

    今天的太阳很好,从大玻璃窗子里透进来,正好斜照着她面前那只剔透的玻璃杯,里面浮浮沉沉,是鲜翠的茶叶,慢慢在水中舒展开来。初冬柔和的阳光也映在她的脸上,我觉得她似乎没睡好,因为连她那双好看的杏仁眼似乎也是微肿的。我正看得出神,她忽然对我笑了笑,从包里拿出烟盒,熟练地弹出一支,问我:“抽烟吗?”

    我被她这举动吓了一大跳,在我印象里整个高中时代她一直是淑女,系出名门,循规蹈矩,怎么也不会有抽烟这种恶习。我本能地摇了摇头,她已经娴熟地拿出打火机点上,对我说:“大一那年学会的,然后就戒不了了。”她顿了顿,对着我莞尔一笑,“很多事一旦开始,就再也戒不了了。”

    我看着吞云吐雾的她,只觉得陌生又遥远,隔着淡淡的青白烟雾,她脂粉未施的脸庞一如从前光洁饱满,让我想起高中时光,那时候我们还坐在教室里,每天没心没肺地应付着老师,应付着考试,有大把大把的青春可以挥霍——而如今,青春已经是手中沙,越是试图握紧越失去得快。

    她终于开口,仍旧是那副淡淡的口气,却狠狠将烟蒂按熄在烟灰缸里:“童雪,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我问:“什么事?”

    冬季淡淡的阳光下,她浓密的长睫毛却像夏日雨后池塘边纷繁的蜻蜓,栖息着云影天光,纷乱得让人看不懂。她说:“萧山的姥姥上星期过世了。”

    我忍不住“啊”了一声,那位慈祥的老人,上次萧山说姥姥在住院,我还一直想去看望姥姥,因为她一直对我很好,可是我畏首畏尾怕再见到萧山,终究没有敢去。

    “你知道他父母长期在国外,姥姥的事对他打击很大。他请了三天丧假,原本早就应该回来上课了,可是他没回来。没人知道他在哪儿。他的电话关机,没有回宿舍,没有回家,我找不到他,所有的人都找不到他。”

    我喃喃地说:“我没有见过他。”

    “我知道。”林姿娴黝黑深沉的大眼睛看着我,“只是我已经没有办法了,能找的地方我已经全都找过了,但就是找不到他。我很担心再旷课的话系里就瞒不住了,我不想因为这事给他的前途带来什么麻烦,你如果能见到他,能不能劝劝他。”

    我有些惘然地看着林姿娴,一贯心高气傲的她肯来对我说这些话,一定是真的绝望。

    她找不到他,可是我到哪里去找他,自从他离开我,我就再没办法把他找回来。

    下午的时候没有课,我陪着林姿娴又去找了几个地方,打电话给萧山考到外地去的几个要好同学,萧山也没有和他们联络过。我们甚至还去了高中时的母校,那个我以为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再踏入的地方。学生们正好放学,偌大的操场上有不少人冒着寒风在打篮球。听着熟悉的篮球“砰砰”落地声,我和林姿娴站在操场旁,怅然若失地看着那些英姿勃发的少年。

    一无所获,从中学出来天已经快黑了。我又累又饿,而林姿娴却显得十分平静,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失望:“先回去吧,我再想想他到底可能去哪里。如果你想到了,就给我打电话。”

    我独自搭地铁回学校去,刚出地铁站,忽然发现下雪了。寒风卷着细小的雪片,吹在人脸上仿佛刀割一般。晶莹细碎的雪花在橙色的路灯下,似乎一片纷扬零乱的花。

    记得和萧山分手,也是这样的一个阴冷的傍晚,天气阴沉沉得似要下雪。

    我还记得那时天已经快黑了,他穿着校服,远远就可以看到他颀长的身影立在花坛前。舅舅家是老式的小区,花坛里原本种着常青树,暮色渐起,隐隐望去像低矮青灰的藩篱,而他就站在这藩篱前,我低着头把手插在兜里。因为下来得匆忙,连手套也忘了戴,十根指头在兜里仍旧是冰凉冰凉的。我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从好几天前开始,我们两个就已经陷入这种奇怪的僵局,我不肯对他说话,他也对我若即若离。零零碎碎,样样都让我觉得很难过。这种难过是无处倾诉的,夹杂在复杂微妙的情绪里。我想妈妈,我想如果我有家,我会好过很多。可是我处了下风,因为我没有家,我只有他,他明明知道。我和他在暮色里站了一会儿,我很怕舅舅快要回来了,要是让舅舅或者舅妈看到我和一个男生站在这里,那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所以我说:“我要上去了。”

    “你就是生气我答应和林姿娴一起办英文校报?”

    他一开口的语气就让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他根本不明白……我忽然又有掉头就走的冲动——很久前曾经做过的一道语文练习题,题目是什么我都忘了,是关于《红楼梦》里的一段,下面有四个选项,其中有一项答案是:“这段文字说明宝玉和黛玉性格不合,从根本上造成了宝黛恋爱的悲剧。”

    当时我第一个就将它排除了,还觉得这是什么选项啊,简直是可笑。宝黛怎么可能性格不和?他们心心相印,他们的爱情悲剧应该是万恶的封建体制导致的——谁知道标准答案竟然真是这个性格不合,让我震惊又意外。

    可是唯一能让林妹妹吐血焚稿的,只有宝玉。

    他太懂得她,他又太不懂她。

    我勉强装出镇定的样子:“你和林姿娴办报纸关我什么事,我为什么要生气?”

    “你这不是生气是什么?”他反倒咄咄逼人,“你为什么对我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

    我远远看着他,他眉峰微蹙,显然是生气于我的无理取闹,在他心里我就是无理取闹。他明明知道我很忌惮他和林姿娴的关系,因为我惶恐,我害怕——太多的人将他们视作金童玉女的一对儿,而我是无意间攀上王子的灰姑娘,时时担忧王子会看上真正的公主。我忽然有点心灰意冷了:“随便你和谁办报,和谁交往,反正都跟我没关系。”

    他似乎被我这句话噎了一下,过了没几秒,他就冷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他这种阴阳怪气的样子我最受不了,我被他噎得口不择言,我说:“我想什么也跟你没关系。”他满不在乎地说:“既然这样不如分手吧。”

    我的心里似乎被针刺得一跳,仿佛没有听清楚他说了句什么,以前我们也闹过几次别扭,可是我从来没有想过——我没有想过他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抿紧了嘴唇也咬紧了牙齿,防止它们发出颤抖的声音,脸上却若无其事。我一度以为有了他就有了全世界,可是现在全世界都将我摒弃了。自尊和本能一瞬间就回来了,我听到我自己的声音清楚而尖锐:“那就分手吧。”

    他转身就走了,毫不留恋地大步走远,我看着他的背影渐渐远去,冷到全身发抖。

    很多次我做梦梦到这个黄昏,梦到他的这个转身,我在梦里一次次哭醒,可就没有勇气追上去拉住他,告诉他我不要和他分手。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这世上注定有一个人,虽然他属于你的时光很短很少,但你如果想忘记他,需要用尽一生。

    我独自从地铁站走回学校,没有打车,也没有坐公交,走得我很累很累。在这一段路上,我一直想着萧山,我有好久没有这样想过他了。每次我都刻意避开这个名字,我把他藏在很深很深的地方。太多的东西把我对他的思念掩埋了起来,我可以正大光明想念他的时间很少很少,从来没有像今天晚上这样奢侈。

    等我走回学校,食堂早就关门了,我拖着已经冻得发麻的两只脚,又去了西门外的小店,随便要了一碗刀削面。面还没上来,拿着一次性筷子,无意摩挲着上面的毛刺。我冥思苦想,猜测萧山到底会到哪里去。他会不会出了什么意外,会不会独自躲到没有人的地方——我失去过至亲,我知道那是一种如何令人发狂的痛苦。没有人可以劝慰,因为根本没有人和你有相同的经历。

    父母去世后我在床上躺了几天几夜,不吃不喝,只想着爸爸妈妈为什么这样残忍,为什么不带着我一起走呢?怎么舍得把我一个人撇下,让我受这样的痛苦。

    那时候我连眼泪都流不出来,就像个活死人一样。

    老板把热气腾腾的刀削面端上来了,我忽然想到了——不管是不是,我要去看看。我连面都没吃,搁下钱就走了。

    我知道我在给自己找借口,当我搭着城际快线,前往邻近的T市,我看着车窗外铁路沿线的灯光一闪而过,只觉得胃里空空的,脑子里也一片空空的。其实我只是给自己一个借口吧,因为他离开了我这么久,不论他是不是会在那里,那么我去看看也好。

    下了火车已经是清晨,我打了个的士,告诉司机地址。城市仿佛刚刚从睡眼惺忪中醒来,街头车流并不多,路灯还没有熄灭,在拂晓的晨雾中寂寞地亮着,我想起萧山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带我到T市来,是高二放暑假的时候。萧山的姥爷姥姥原来在这里有套老房子,原来是给他小姨住,后来他小姨移民了,老房子就空在那儿了。那天他曾带着我走遍附近的大街小巷,告诉我在他小时候这里的情形。

    出租车停在巷口,司机打开灯找给我零钱,我仓促朝车窗外看了看,不知道那家面馆还在不在。应该早就没有了吧,这世界物换星移,日新月异。

    早晨的风很冷,我沿着巷子往里走,这里都是有些年头的家属区,两侧全是很高的灰色水泥墙。我差点迷路,最后才找着小区的院门。门卫室里还亮着灯,可是没看到有人,大铁门关着,可是小铁门开着。有晨归的人在吃力地搬动电瓶车,车子的脚踏磕在门槛上,发出清脆的碰撞声。我跟在那人后面走进去,门卫也没出来盘问我。

    我没有觉得庆幸,因为我一直在发抖,连步子都迈得不利索,也不知道是冻的,还是害怕。

    老式的楼房一幢一幢,像是沉默的兽,蹲伏在清晨朦胧的光线里。我在中间穿梭来去,可是所有的楼房几乎一模一样,我仰起头来,只能看到隆冬清晨灰蒙蒙的天空。我腿脚发软,终于就势坐在了花坛上。花坛贴着瓷砖,冰冷沁骨。这么远看过去,所有的房子都是似曾相识,有几间窗口亮着灯,有清晨锻炼身体的老人在寒风中慢跑……我坐在花坛上,筋疲力尽,我知道我肯定是找不到了。

    我全身的骨骼都渗透了凉意,两只脚冻得发麻,腿也开始抽筋,但我不想动弹。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冻死之前,其实是最幸福的,如果我可以冻死在这里,也应该是幸福的。隔了这几年,我把自己的整个少年时代都埋葬,我以为自己已经把自己放逐,可是却像个疯子似的跑到这里来。

    对面的墙角是灰白色,粗糙的水泥被抹平了,有人在上面用粉笔写着字:“许友友爱周小萌”。笔迹歪歪扭扭,或者只是不懂事的小学生。小时候常常有无聊的孩子做这样的事情,拿着粉笔在不起眼的墙角里涂鸦。恶作剧般写上谁谁爱谁谁,那时候根本不懂得爱是什么,只是觉得这个字很神秘,一旦被谁写在墙上要生气好几天。直到懂得,才知道原来这个字如此令人绝望。

    我不知道在那里坐了多久,天气太冷,冷到我的脑子都快要被冻住了。我拿手机的时候,似乎都能听见自己被冻僵的关节在嘎嘎作响。

    我打了个电话给林姿娴,她的声音还带着朦胧的睡意,我看到手机上的时间,是早晨七点钟。

    我连舌头都冻僵了,口齿不清地告诉她:“我猜到萧山可能在哪儿了。”

    她似乎一下子就清醒了,急切地追问我。

    “他小姨有套房子,地址你记一下。”

    我把地址什么的都告诉了她,她向我谢了又谢,或者只有真的爱一个人,才会这样在意他的安危,这样在意他的快乐。我用尽最后的力气挂断电话,然后把头垂进双膝。

    我根本没有勇气面对过去,等我鼓起勇气的时候,我却没有办法再找到萧山。

    一直到上了返程的火车,车上的暖气才让我回过神来。我很饿,走去餐车点了一碗面,大师傅一会儿就做好了。

    面盛在偌大一只碗里,汤倒是不少,只是有一股调料的味道。餐车上铺着白色勾花的桌布,火车走得极稳,面汤微微地荡漾着,我慢慢地摩挲着一次性筷子上的毛刺,重新想起火车刚刚驶离的那座城市。我知道那条巷口小店的刀削面特好吃。因为萧山曾带我去过。我还记得特别辣,萧山被辣得鼻尖都红红的,满额头都是晶莹剔透的细汗。

    他悄悄告诉我:“我小时候就是在这里学会用筷子吃面的。”

    我忍不住笑:“那你原来怎么吃?用手吗?”

    他说:“当然是用叉子啊。”

    我还记得他那时候笑的样子,亮晶晶的眼睛里全是我的影子。

    高二的暑假是我人生中最快活的一个暑假,因为我拿到了奖学金,差不多天天可以找到借口出来,和萧山在一起。我们去公园里划船,他带我去游泳,教我打壁球。有一天我们甚至偷偷买了火车票,跑到T市玩。

    “我小姨出国去了,钥匙交给了我,没有其他人知道这里。有时候我会一个人躲到这里来,因为小时候姥姥姥爷就住在T市,我在这座城市呆的时间最久。那时候每年放暑假,我就被送回国内,老式的家属区其实很热闹,有很多同龄的孩子,大家一起玩游戏,我觉得在这里过暑假是最快乐的事。”他有些赧然地微笑,“他们叫我小洋人,因为刚回来时我的中文总讲得不好,普通话还没有英文流利。还有,不会用筷子吃面条。”

    萧山都是用左手拿筷子,拿刀也是,我一直笑他是左撇子。当时他正在厨房里切番茄,连头也不抬:“左撇子怎么啦,左撇子也比不会做饭的人强。”

    我吐了吐舌头,不敢再招惹他。难得有空无旁人又一应俱全的老房子任我们大闹天宫,我兴冲冲地提出要自己做饭,也是我闹着要去买菜。T城的夏天非常热,又正好是中午,烈日炎炎,从超市出来走了没几步,简直一身汗。路边有卖冷饮的冰柜,萧山买了盐水冰棍给我:“尝尝,我小时候就爱吃这个,觉得比所有冰激凌都好吃。”

    我一路吮着盐水冰棍,跟着他走回去,觉得自己像是小朋友,被大人带着,什么事都不用管。那种感觉奇妙又安心。

    等回到老房子里,两个人都满头大汗,对着嗡嗡作响的老空调吹了好一阵子,才缓过劲来。

    萧山问我:“你会做什么菜?”

    我眼睛也不眨地告诉他:“蛋炒饭。”

    最后还是萧山大展身手,虽然他水平也不怎么样。我俩挤在厨房里乱作一团,我坚持番茄和蛋是一齐下锅的,萧山说番茄要先炒一下,最后油锅烧热了,一看到他把番茄倒进去,我眼疾手快就把蛋也倒了进去。

    刚烧开的油锅很热,蛋液被炸得飞溅到我手上,烫得我大叫了一声,萧山抓着我的手就搁到了水龙头下,一边冲一边着急:“烫哪儿了?”

    凉凉的自来水从手背滑过,被烫到的地方渐渐麻木。萧山的胳膊还扶在我的腰里,他的手真热,掌心滚烫,隔着薄薄的裙子,我只觉得他的手就像是一块烙铁,烫得让我心里发慌。我觉得不自在,讪讪地说:“不疼了……”

    厨房里很热,抽油烟机还在轰隆轰隆地响着,夏日的午后,仿佛万籁俱寂,连客厅里电视的声音都仿佛隔世般恍惚。楼上楼下都寂若空城,我心跳得近乎发虚,而他的脸慢慢低下来,他比我高许多,这么近的视野里,他的眼睫毛真长,真密,那密密的睫毛直朝我压过来,我都吓得傻了。两唇相触的一刹那,我只觉得自己整个人就像只油锅,轰一声只差没有燃起来。

    所有的水分都似从体内蒸腾,当他的唇终于离开我的唇的时候,我的脸一定红得像番茄了。我觉得他也好不到哪儿去,因为他连脖子都红了,我脑子里直发晕,就像是中了暑,透不过来气。

    “吸气啊!”他的声音很低,仿佛喑哑的喃喃,而我真的连呼吸都忘了,等他提醒才狼狈地喘了口气。我狠狠地推了他一下:“你干吗你!”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凶巴巴的,其实更多的是觉得不好意思而已。他涨红着脸,手还抓着我的腰,像是放也不好,不放也不好。油锅还在滋滋地响,我推开萧山跑过去拿起锅铲,幸好还没有糊,我拿着锅铲把番茄和蛋炒来炒去,脑子里还是晕乎乎的。而他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在一旁默默地不吭声。我把火关了,尽量若无其事地回头问他:“盘子呢?”

    后来这盘番茄炒蛋端到饭桌上,萧山先挟了一筷子,我才想起来没有放盐。可是那样老大一盘,竟然也被我和萧山吃完了。

    少年时代的初吻,就像是酸酸甜甜的番茄炒蛋,即使没有任何调料,那也是世上最好的滋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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